2024年浙江宁波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3人)
2024年浙江宁波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3人)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波市商务局所属两家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中东欧博览与合作促进中心(宁波市商务研究中心)是市商务局所属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于行政副局级,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职责是:承担与中东欧国家的经贸合作促进事务;承担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日常事务和具体实施工作;承担商务经济发展趋势和理论研究,跟踪分析宁波商务领域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参与商务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协助做好中东欧经贸合作的政策制定、规划编制等工作。
宁波市跨境电子商务促进中心是市商务局所属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于行政正处级,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职责任务:推进落实全市跨境电商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助宁波海关做好跨境电商通关和检验检疫有关业务工作;协助跨境电商线上、线下平台建设的落实工作;协助跨境电商信息共享、智能物流、风险防控、金融支撑、企业孵化、人才引育等生态圈体系建设的落实工作;开展跨境电商发展情况调研,收集和编写信息资料,提出综合性意见和建议;参与全市跨境电商主体培育和招商引资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注: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9时至5月29日16时。
网址: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报名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5月30日9时至6月3日16时。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6月4日9时至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6月5日9时至6月7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6月27日9时至6月29日9时30分。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以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笔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市商务局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属于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属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和中外文课程成绩单,其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和中外文课程成绩单)、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提供材料视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而定),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参加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视作放弃。空缺的入围名额不递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商务局网站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再次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核,报考资格复核不合格者淘汰。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宁波市商务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市中东欧博览与合作促进中心(宁波市商务研究中心):0574-89387252、89387237;市跨境电子商务促进中心:0574-89387296、89387293。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387205、89387049。
宁波市商务局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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