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金华浦江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2024年浙江金华浦江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因业务发展需要,2024年浦江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4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浦江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计划详见《2024年浦江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包括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学历要求、户籍范围或出生地及其他要求和说明等。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具有符合计划表中条件的对应户籍(公告之日止)或出生地(以身份证号码为准)、学历要求的各类高校毕业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报考本次招聘的岗位,户籍或出生地放宽至浙江省。
2.在2024年4月19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3.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国有企业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2.报考人员应当具备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鉴于本次招聘的体检和考察工作将参照现行公务员考录相应环节工作的办法进行,身体状况不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或存在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各类情形的人员,不宜报考;
3.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4月20日至2006年4月19日期间出生)。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及缴费确认方式,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缴费确认→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9日-3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报名地点:浦江县宏业大道720号中心粮库一楼会议室。
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浦江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不具备相应岗位资格、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现场缴费确认
缴费时间:2024年4月29日-3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在现场完成缴费,缴纳考试费5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笔试资格。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免收考试费,请以上报考人员于缴费时间内向招聘单位现场提供相关资料。逾期或现场不提供的,视作非贫困家庭报考人员。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浦江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应聘该岗位人员可自公布取消岗位之日(含)起2日内前往浦江县宏业大道720号中心粮库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四)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形式、时间等信息在浦江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公告详见浦江县人民政府官网。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按照公告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按照实际参加考试总人数淘汰10%的人数比例划定。
(六)体能测试
报考粮库保管员岗位,还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规则》详见附件3。
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不高于1∶15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对象,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七)面试
粮库保管员岗位,体能测试达标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不高于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他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不高于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人数出现1:1的比例时,面试成绩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八)总成绩计算
本次公开招聘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九)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体能测试达标者中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执行。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实施前,国家或浙江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体能测试达标者中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办法进行,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宜聘用的,在体检合格名单中依次递补考察。
(十)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资格,不再递补。
四、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安排、不委托也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安排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
(二)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试用期6个月。
(三)本次招聘的笔试通知、笔试成绩、体能测试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及体检结果、拟聘用公示等信息均在浦江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j.gov.cn/)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应聘人员对本次公告公示的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浦江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9-84126877。
浦江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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