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金华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招聘公告(12人)
2024年浙江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金华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招聘公告(12人)
金华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是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处级。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金华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公开招聘岗位条件需求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三)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9日以后出生),其它有关年龄计算以此类推。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各招聘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按《金华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公开招聘岗位条件需求表》执行。
三、报名要求及说明
(一)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
(二)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单位后应根据单位岗位情况进行聘任。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对象:
1.现役军人;
2.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党纪、政务处分且截至2024年3月29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邮箱发送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将所有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汇总为压缩包(统一命名为“报名岗位+姓名”)发送至邮箱:481987396 qq.com。
报名所需材料:
(1)《金华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电子版、本人亲笔签名扫描件各1份);
(2)个人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国(境)外学历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资格初审: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通过邮件回复报名者。
(二)考试方式
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达到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进入考试,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笔试50%、面试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
1.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考察知识产权政策法规、理工科基础专业知识等相关知识。
(2)报考人员应携带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2.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3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用现场审核方式,入围面试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填写《金华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附件3),同时应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1份。
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如放弃,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开始前24小时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3.面试
(1)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应携带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3)面试考察语言表达、综合素质等相关内容。
4.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应聘人员可通过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cjgj.jinhua.gov.cn)查询考试成绩。
(三)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体检、考察实施前,若国家、省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确定是否递补,递补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公开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scjgj.jinhua.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前放弃的,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完成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并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咨询电话:0579-82112933、82181621;监督电话:0579-82828621。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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