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金华市金东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20人)
2024年金华市金东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金东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金东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需求表》(附件1),具体可登录金东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indong.gov.cn)查询。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3.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1988年4月9日至2006年4月8日期间出生);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9日至2006年4月8日期间出生);具有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4月9日至2006年4月8日期间出生);
4.户籍不限;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要求及说明
1.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金东区卫生健康局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
2.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4年4月8日。
3.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上人员应在规定时间(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4年4月8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3)被有关机构认定在各级各部门人事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尚在人事考试禁考期内的;
(4)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现役军人不得报考。本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岗位;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4月8日9时—4月10日17时
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应在相应栏目里填写相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4月8日9时—4月10日20时
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要注明理由。报考人员可以进报名系统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4年4月8日9时—4月10日17时)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4月11日9时—4月13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可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办理网上缴费,缴纳考试费5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报考人员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试费。
4.准考证打印
时间:2024年4月18日9时—4月21日9时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4月21日上午9:00—10:30
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题型为客观题。笔试满分100分,合格5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得入围面试。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纸质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如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列为入围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金东区卫健局组织实施。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2024年金东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表》(见附件2)纸质版1份,由本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附近期1寸免冠照片;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应聘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从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入围面试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四)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招聘岗位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录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东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拟聘用公示之日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考察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数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在金东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2年内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逾期未取得的则解除聘用合同。“两个同等对待”人员未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聘用后根据单位岗位设置情况进行岗位聘任。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将在金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如果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地址等个人信息有变化,请及时与金东区卫生健康局联系,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5.本简章由金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9-82176858。
6.区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监督。监督电话:0579-82181819。
金华市金东区卫生健康局
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s://www.jindong.gov.cn/art/2024/3/21/art_1229400254_41420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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