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党政储备人才公告(第二批)
2023年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暨县(市、区)公开招聘党政储备人才公告(第二批)
为贯彻落实“双招双引”战略性先导工程,引进更多优秀青年人才,奋力缩小人力差距服务全面建设绿水青山与共同富裕相得益彰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丽水,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暨县(市、区)公开招聘党政储备人才工作(第二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数
事业单位编制94名,其中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40名、所属县(市、区)公开招聘党政储备人才54名。
二、招聘对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中共丽水市委党校招聘岗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2022年、2023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可参加报考相应职位。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含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外、境外留学人员)。
5.硕士研究生需在28周岁以下(1995年1月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需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2日以后出生)。
6.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2023年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暨县(市、区)公开招聘党政储备人才计划表》(附件1);对专业条件的要求,由招聘单位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自主认定,对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进行把握,以招聘单位审核结果为准。
7.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其他规定条件。
8.丽水市、县(市、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和未满服务期的委培生、定向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凡存在有关回避情形的,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面谈、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综合比选确定聘用人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信息或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
(一)信息发布
丽水先锋网(www.lsxfw.cn);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lishui.gov.cn);
丽水市人事考试院(www.lsrsks.com)等网站。
(二)网上报名
1.时间:2024年1月2日起至2024年1月10日17:00止。
2.网址:http://qssy.zjks.com/tyzpwb/,考生须登入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依照提示上传相关材料。
3.报名人员须同步发送以下材料PDF扫描件电子版到各招聘单位电子邮箱:
(1)《2023年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暨县(市、区)公开招聘党政储备人才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高中以后的学历学位证书;
(4)专业成绩单及排名、学术成果及其它资格证书(件);
(5)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届生提供)的材料原件照片(照片格式:PNG、JPG、JPEG,每张照片大小不超过300K);
(6)已取得的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和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届、2023届考生提供);
(7)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提供);
(8)有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和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院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邮件名:院校+姓名+专业)发送至《计划》表中指定邮箱,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
4.报考人员按职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完成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1:3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有关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三)资格审查和考试
1.资格初审。网络报名时同步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组织面谈。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由市级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线上面谈,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根据考生面谈成绩,市直单位从高到低按照1:5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县(市、区)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市直单位不足1:5、县<市、区>不足1:3的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否则视作自动放弃。放弃面试资格的,按面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资格复审。面试前须提交网络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面试。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开始前24小时,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时间及地点由各招聘单位通知。
4.组织面试。采用线下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市级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思想表现、综合分析、应急应变、组织协调能力等。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四)拟聘用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照“首轮排名,双向洽谈”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
首轮排名:在面试合格分以上,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1:1比例确定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选。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面谈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确定为拟聘用人选。面谈成绩再并列的,另行组织加试。
双向洽谈:县级招聘单位可采取双向洽谈的方式,在面试合格但未列入首轮排名拟聘用人选的考生中,进行择优招聘,并根据编制空缺、人才需求等情况确定双向洽谈人数,每个县(市、区)用于双向洽谈的数量不超过5个;考生只能填报1个双向洽谈志愿,且不得到原报考的县(市、区)参加双向洽谈。双向洽谈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会同人力社保局通过二次面谈等方式组织实施。考生经双向洽谈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后,原报考岗位不再将其列为递补人选。
(五)体检、考察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执行。
首轮排名确定的拟聘用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由招聘单位在同一职位的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双向洽谈确定的拟聘用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不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按规定在丽水先锋网(www.lsxfw.cn)、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lishui.gov.cn)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选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取得学历学位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或在公示期满前仍无法查清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报到或逾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包括试用期)。
2024届应届毕业生应如期毕业并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政策
(一)县(市、区)党政储备人才试用期满优秀的可聘用为县直部门单位中层正职或中层副职职务。
(二)县(市、区)党政储备人才聘用后结合专业情况和工作需要,可选派到专业部门、招聘一线、重点项目或国有企业锻炼1年。
(三)鼓励市本级拟聘用人员到基层锻炼,与县(市、区)签订聘用合同,同时适用第二条政策。
(四)符合报考地规定条件的可享受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安排入住人才公寓等人才政策,具体人才政策咨询请联系“计划”中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五)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纳入“双招双引”人才库;入围面试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未聘用人员,纳入相应的人才池。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面谈、面试、体检均不收取任何费用,由各招聘单位按照《丽水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科技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丽委人〔2023〕2号)文件相关政策提供来丽面试考生交通及食宿补助。考生体检费用由各招聘单位支付。
本公告由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会同丽水市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具体招聘工作由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招聘计划表(限工作时间)。
监督电话:0578-2090987(限工作时间)。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rsj.lishui.gov.cn/art/2023/12/29/art_1229574716_52372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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