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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龙港市市属国企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批)的公告

发布:2024-01-0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3年龙港市市属国企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批)的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07人,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月3日9时—2024年1月9日17时。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需要的考生可参考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考试课程进行备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3年龙港市市属国企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批)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龙港市国有企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国有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经研究决定,龙港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龙港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龙港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龙港市产业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龙港市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7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对象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国有企业员工的义务。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备与应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精神疾病史。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被问责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

  (6)龙港市市属国企正式在编职工、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1.用人单位和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龙港市市属国企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批)计划表》(附件1)。

  2.招考专业目录详见《2023年龙港市市属国企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批)专业目录》(附件2)。

  3.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至2023年12月31日。

  4.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工作委托龙港市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才公司)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月3日9时—2024年1月9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月3日9时—2024年1月10日17时。

  重新报名时间:2024年1月11日9时—2024年1月11日17时。

  报考人员请登录“2023年龙港市市属国企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批)报名系统”(https://lggzzp.zhaopin.zj.cn),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报名后,由人才公司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报考人员需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后,还需上传以下附件: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面、反面;

  ②户口簿(证明户籍所在地和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龙港市生源(含原苍南县龙港镇、舥艚镇、芦浦镇、云岩乡)须提供迁出记录的户口簿);

  ③毕业证书(留学回国人员上传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学位证书(根据岗位需要);

  ⑤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⑥报考“0102、0104、0301、0304、0305、0306、0307、0308(如需)、0309、0310、0311、0315、0316、0317、0318”岗位的,需上传社保缴纳记录及社保缴纳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工资证明(银行流水),三者缺一不可且存在强关联性,否则视同不具备工作年限要求(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⑦报考“0206(如需)、0306、0308(如需)、0309、0310(如需)”岗位的,需上传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以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原件为准,其中,涉及职称要求的,提供的职称证书是指经国务院人事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行业或中央企业、省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机构颁发的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⑧报考“0601”岗位的,还需上传以下材料:

  (1)行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在龙港市委组织部备案且工资经费在财政预算支出发放名单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龙港市行政、事业单位任职,且连续工作满4年(撤镇设市划转人员原苍南县行政、事业或国有企业单位工龄计算在内,以社保缴纳记录为准),填写《龙港市行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资格审核表》(附件4),由现工作单位证明工龄和在岗,报龙港市委组织部(经办联系电话0577-68580625)、市财政局(经办联系电话0577-68660916李先生)审核盖章,缺一不可。

  (2)国有企业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在原苍南县国资办、集团公司或龙港市财政局认定名单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归属龙港市财政局管理的龙港市国有企业任职,且连续工作满4年(撤镇设市划转人员原苍南县行政、事业或国有企业单位工龄计算在内,以社保缴纳记录为准),填写《龙港市国企劳务派遣(人事代理人员)资格审核表》(附件5),由现工作单位证明工龄和在岗,报龙港市财政局(经办联系电话0577-68660916李先生)审核盖章,缺一不可。

  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和证书证件(证明)取得时间的,除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和已注明的外,以证书证件(证明)中落款时间为准。

  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均为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学历学位。本次招聘岗位的专业设置中,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专业参考《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专业目录》、大学专科专业参考《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国外学历及专业可根据报考人员专业与公告发布专业相近性的原则予以审查。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名视为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后应及时查看审核情况,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请报考人员把握好报名时间。

  2.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1月13日9时—2024年1月14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考试费标准为每人50元。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1月13日17时前持身份证、所在区、县(市)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人才公司(温州市龙港市世纪大道与彩虹大道交叉口龙港人才客厅)申请免交报考费。

  3.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1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在“龙港人才网”(https://www.zjlgrc.com/)和微信公众号“龙港人才客厅”上予以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按通知要求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退还考试费。

  4.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请于2024年1月18日9时—2024年1月20日9时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包含《公共基础知识》和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4.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考生不列为资格复审对象。

  5.笔试成绩将在“龙港人才网”(https://www.zjlgrc.com/)和微信公众号“龙港人才客厅”上予以公布。

  (三)资格复审

  1.人才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3:1比例划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复审);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参加笔试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和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报名表(从网上报名平台中下载打印)以及其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同时还须提供相应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行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须提供《龙港市行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资格审核表》原件;国有企业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须提供《龙港市国企劳务派遣(人事代理人员)资格审核表》。

  3.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资格条件,取消录取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5.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

  6.资格复审名单和复审时间在“龙港人才网”(https://www.zjlgrc.com/)和微信公众号“龙港人才客厅”上发布,不另行给考生个人发放,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面试

  1.面试对象为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人才公司统一组织实施。

  3.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关注“龙港人才网”(https://www.zjlgrc.com/)和微信公众号“龙港人才客厅”。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出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岗位考录指标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合格确定为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以下次序优先:①笔试成绩高的考生;②学历高的考生;③年龄大的考生。录用指标最后一名以上项目均相同的另行加试。(以学历进行排序时,以考生提供的并经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最高学历为准)。

  体检、考察工作由人才公司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环节的办法,在县级及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察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体检、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龙港人才网”(https://www.zjlgrc.com/)和微信公众号“龙港人才客厅”上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招聘单位和人才公司进行调查核实。

  2.录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3.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录用报批手续。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该招聘岗位不再递补。在职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三、用工性质、薪资待遇

  (一)用工性质

  聘用人员列入国有企业正式编制序列管理。

  (二)薪资待遇

  薪酬待遇按招聘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户籍要求为“龙港市户籍”的,可报考的对象为:现户籍为龙港市户籍的人员以及原户籍为龙港市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指经高考、被高考录取时户口在龙港〈含原苍南县龙港镇、舥艚镇、芦浦镇、云岩乡〉的龙港市生源);户籍要求为“温州市户籍”的,可报考的对象为:现户籍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户籍要求为“平阳县户籍”的,可报考的对象为:现户籍为平阳县的人员;户籍要求为“苍南县户籍”的,可报考的对象为:现户籍为苍南县的人员。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户籍不限。

  (三)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缴费确认人数为准;报考岗位如有更改,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进行资格复审。

  (五)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在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

  (七)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条)执行。

  (八)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7-59882292(正常工作时间)

  附件1:2023年龙港市市属国企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批)计划表(1).xlsx

  附件2:2023年龙港市市属国企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批)专业目录.xlsx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docx

  附件4:龙港市行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资格审核表.doc

  附件5:龙港市国企劳务派遣(人事代理人员)资格审核表.doc

  龙港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龙港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龙港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龙港市产业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31日

  文章来源:http://www.zjlg.gov.cn/art/2023/12/31/art_1229551151_42143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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