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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宁波市海曙区面向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优秀人才公告

发布:2023-12-2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4年宁波市海曙区面向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优秀人才公告已发布,计划选聘20人,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月5日9时—2024年1月12日16时。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宁波市海曙区面向2024年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优秀人才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海曙区干部队伍结构,加大高素质后备人才资源储备力度,根据海曙区全面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卓越城区的发展需要,宁波市海曙区事业单位决定面向2024年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优秀人才20名。

  一、宁波市海曙区简介

  宁波市海曙区位于宁波中心城区核心区域,是宁波的城市门户、文化之根、人居福地。坐拥奉化江、姚江、甬江汇合的“三江口”,是宁波的“城市客厅”。交通可通达性强,汇集了机场、铁路站等公共运输中心,是联结沪杭甬以及长三角地区的重要节点,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集聚。拥有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海曙至今有1200年的建城史,拥有浙东文化、书香文化、海丝文化、水利文化、红色文化等遗存。全区面积595.5平方公里,户籍人口64.18万人,常住人口104万人。2022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501.3亿元。全区山水一体,城乡共生,生态环境优美,系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社会事业基础厚实、服务优质,获评全国“未来学校”、省艺术教育实验区、省健康促进区,打造了81890、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等特色品牌,连续17年获评省平安区,捧得省首批“一星平安金鼎”。

  二、选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选聘岗位类别、指标、考点

  1、综合类岗位:计划选聘12名。

  2、储备类岗位:计划选聘8名。

  以上考点城市均为宁波。

  (二)选聘对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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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选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身体健康。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1994年12月26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1992年12月26日及以后出生。

  3.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有相应学历学位且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国内高校的2024届硕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有志于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具有较强的基层适应性、相融性。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选聘岗位、指标数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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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1、国(境)外学历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

  2、所有选聘岗位须以最高学历和学位所学专业报考。

  三、选聘流程

  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择优录用。

  (一)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自愿选择网络或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1月5日9时—2024年1月12日16时。报考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海曙区面向2024年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优秀人才的公告”,注册个人信息后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考生根据岗位要求,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学历、学位、专业等相关报考信息。每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现场报名

  时间:2024年1月7日下午14:00-17:00

  地点:北京辽宁大厦酒店(海淀区北四环西路甲2号)八楼辽宁厅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1月13日9时-2024年1月17日16时。海曙区人力社保部门对网上报名(含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2、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1月18日9时-1月19日16时。届时报考人员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3、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1月22日9时—1月24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进行缴费确认,未按规定时限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缴费标准:50元/科(浙价费〔2018〕21号)。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核减或取消的招聘指标将在海曙区人力社保局官网(网址附后)上予以公布。

  拟取消岗位中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若符合其他招聘岗位要求的,可在公布取消指标之日(含)起1个工作日内向海曙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改报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改报申请的视作放弃改报。因指标取消且无法改报或放弃改报的人员将统一退还报名费。

  (三)准考证下载打印

  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将在海曙区人力社保局官网另行公告,请动态关注海曙区人力社保局官网“人事招考”栏目。网址如下:http://www.haishu.gov.cn/col/col1229100182/index.html)。

  (四)考试程序

  考试形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公告,具体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同时携准考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如遇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统一在海曙区人力社保局官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务必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已获取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读学生证、学校核发的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就读证明或学历学位认证书。储备类岗位还须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或学生干部经历材料或校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材料等。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对象在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向海曙区人力社保局提交不参加资格复审书面确认书的,可在该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具体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对象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递补。

  4、成绩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门公共知识。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海曙区人力社保局官网上公布。

  (五)体检

  体检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六)考察

  考察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办法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书面申请。考察还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结果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淘汰。

  在体检和考察阶段因放弃或结果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名额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该岗位招聘指标数1:2比例内依次递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前环节若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该岗位招聘指标数1:2比例内依次递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如有异议,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四、其他说明

  (一)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查实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二)截至公告发布之日,现役军人、仍在全日制高校或国(境)外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不能报考。

  (三)招聘计划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相关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

  (四)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人力社保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五、相关政策

  (一)招聘工作由海曙区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招聘人员聘用后须自愿服从组织统一分配,招聘录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首次聘期3年,试用期1年。

  (二)其中储备类岗位试用期考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可聘任(不担负领导职责)七级职员,硕士研究生可聘任(不担负领导职责)八级职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首个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继续聘用。

  (三)纳入海曙区年轻干部储备名单,如表现优秀并符合条件的,后期在职务晋升、挂职锻炼等方面可予以优先考虑。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55889294、0574-55889299(工作时间开放);

  监督电话:0574-89188132(工作时间开放)。

  海曙区人力社保局官网网址:

  http://www.haishu.gov.cn/col/col1229100182/index.html

  附件:储备类岗位选聘高校范围.docx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组织部

  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www.haishu.gov.cn/art/2023/12/26/art_1229099904_589908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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