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州市吴兴区中医院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2023年湖州市吴兴区中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浙北分院)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关于下发规范医疗卫生单位编外人员招录与使用有关要求的通知》(吴卫计〔2018〕3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局机关编外工作人员管理的实施意见》(吴卫健〔2021〕53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湖州市吴兴区中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浙北分院)医疗卫生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编外工作人员33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等详见《2023年湖州市吴兴区中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浙北分院)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1.普通医学类高等院校2023届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2.社会人员(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人员按社会人员报考)。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二)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
(四)报名人员应当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
(五)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10月8日至2005年10月8日期间出生);
(六)生源及户籍不限;
(七)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职(执)业资格等,计算统一截止到2023年10月8日,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2023年10月12日下午16时。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1个岗位。
3.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须原件拍照或扫描上传以下佐证材料原件:
(1)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3)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岗位其他需要的相关佐证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人员需对本人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10月8日——2023年10月13日下午16时。
资格审核期间,报名人员可登入报名系统查询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符合条件人员通知进入考核测试环节。
(三)考核测试
其中护士岗位采用操作考试+面试的形式:
(1)操作考试:操作考试主要内容为护理基本操作。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重点测试岗位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对象根据操作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相应比例的,全部入围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操作考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100分制,按照操作考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折算成总成绩,不满60分为不合格,不再列为体检对象。
护士以外的岗位采用面试面谈的形式进行,重点测试岗位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为不合格,不再列为体检对象。如报名人数超过1:20,在面试面谈前增加笔试环节,并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面谈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100分制,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折算成总成绩。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测试的,视作放弃。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的相关标准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的相关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根据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对拟录用人选公示7天。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在单位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单位与聘用人员依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公示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视招聘单位实际情况明确是否递补,若递补,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五、其他
1.报考人员提供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资格,并记入吴兴区公开招考诚信档案库,情节严重的将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2.在此次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并记入吴兴区公开招考诚信档案库。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监督电话:0572-2551765、0572-2551777。
4.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咨询电话(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0572-2970091。
湖州市吴兴区中医院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浙北分院)
2023年10月8日
文章来源:http://www.wuxing.gov.cn/art/2023/10/8/art_1229518314_39433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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