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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杭州建德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发布:2023-10-1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3年杭州建德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26人,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0日--10月13日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建德市第四人民医院(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浙西院区)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为保障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浙西院区如期投入运行,根据杭七院浙西院区建设工作专班工作会议要求,经建德市卫生健康局党委同意,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23人,劳务派遣3人,共计26人。

    一、招聘原则

    1.尊重人才,任人唯贤;

    2.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3.严守纪律,全程接受各方监督。

    二、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遵纪守法,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

    2.具体职位要求
 

聘用性质

序号

岗  位

专  业

招聘

人数

户籍要求

年龄

学历

其他要求

编外

用工

1

护理

护理、护理学

17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须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2

康复技师

康复治疗技术

3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3

心理治疗和测量师

临床心理学

1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须具有心理治疗师资格证

4

临床中医师

中医学、针灸推拿学

1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本科及以上

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5

信息管理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本科及以上

须具有2年及以上三级医院工作经历

劳务

派遣

用工

1

后勤保障(水电)

机电一体化技术

1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大专及以上

须具有高低电管理上岗证

2

导医

医学相关专业

2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大专及以上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2023年10月9日在建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ande.gov.cn/)“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招录招聘”、建德市第四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同时进行公示。

    2.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0日-- 10月13日

    报名地点:建德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三楼人事科

    联系人:胡老师、郑老师(13735452569、13738150392)

    报名者须提供如下材料:个人简历、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等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者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处理。

    3.招聘考试

    卫技岗位(护理、康复技师、心理治疗和测量师、临床中医师、导医):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按各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入围面试对象,招考人数2名及以下的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入围面试对象;招考人数3名及以上的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面试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非卫技岗位(信息管理、后勤保障(水电)):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公示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并公示。

    5.体检和考察

    入围体检人员参加医院组织的健康体检,体检通过者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并由医院进行政审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通过者不得录用,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6.人员聘用

    医院召开党总支会议听取政审人员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及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须公示5个工作日,护理、康复技师、心理治疗和测量师、临床中医师、信息管理岗位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医院人事科负责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参照医院编外人员执行;后勤保障(水电)、导医岗位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负责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参照医院同类人员执行。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考生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报考人员应关注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本次招聘工作在建德市第四人民医院纪检部门监督下,由医院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建德市第四人民医院研究确定。

    4.本公告由建德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建德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3年10月9日

    文章来源:http://www.jiande.gov.cn/art/2023/10/9/art_1229535786_42104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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