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温州市瓯海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温州市瓯海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温州市瓯海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为瓯海区属国有企业之一,集团业务涵盖安置代建、房地产开发、工程质量检测、物业服务、工程测绘等多个领域。集团现有温州家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温州市科正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海测绘与地理信息院有限公司等24家子公司,是一家产业多元、人才集聚、活力十足的现代化企业。因集团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及具体岗位要求
(一)招聘对象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温州市瓯海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者相关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三)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及其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
(四)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学士学位专业参考《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
(五)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计算问题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为2023年7月31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名时间、材料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材料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温州市瓯海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执(职)业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经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证书真伪查验)、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网络报名者提供原件扫描件);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2张(网络报名者提供2寸照片电子版)。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等材料报名。
(三)报名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集团办公室核验,并提交考前承诺书(附件3),报名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瓯海大道989号瓯海农商银行总部大楼19楼1905室。
2.采取网络报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包括考前承诺书)发送至ouhaijianshe@163.com邮箱,邮件标题按“报考岗位+姓名+手机号码”格式发送。
3.注意事项。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核后不得更改,并以通过资格审核的岗位参加考试,请报考人员慎重选择岗位后再报名。因准考证是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请报考人员务必要正确填写自己的电子邮箱。咨询电话:0577-56858510,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四、资格预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笔试人员名单。经资格审查后,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准考证,考生自行打印。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五、考试测评方式
考试测评内容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40%+面试(满分100分)*60%。
(一)笔试。根据相关要求,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进行考察。笔试满分100分,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若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3的,集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开考。
(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素养、实际业务能力、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对其工作能力素质和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测试了解,面试满分100分。
(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面试开始前24小时以内,应聘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其空缺的面试名额不再递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其空缺的面试名额不再递补。
(四)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政审、公示。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和面试分数均相同的,以工作年限长者优先。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应聘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处理。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原则上在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考察内容主要为拟聘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复核资格条件。
(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名额按照该岗位应聘者总成绩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拟录用人员经考察、体检合格,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七、聘用和待遇
(一)聘用管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用工形式为国有企业正式合同制员工。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薪酬待遇。集团本级参照《温州市瓯海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享受五险一金。集团下属子公司根据各子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诚实应聘。凡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应聘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录用名额按照该岗位应聘者总成绩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由集团根据具体情况党委研究确定是否递补。拟聘用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三)有关面试、体检时间、地点及招聘其他事项的通知届时将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发送,请应聘人员务必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和邮箱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拟聘用人员录用后,应无条件服从温州市瓯海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统一调配和工作岗位安排。
(五)本次招聘实行人才储备制度,在招聘落选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储备,有效期一年(自招聘录用公示结束之日起算),列入人才储备对象的考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当有同类专业(岗位)需求时,经集团党委研究、报批后,可以从后备人才库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直接体检、考察、公示后聘用。
(六)凡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均视为同意该招聘公告所列之全部内容,温州市瓯海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招聘过程及结果保留解释权。
文章来源:http://www.ouhai.gov.cn/art/2023/8/11/art_1251606_591278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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