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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杭州高新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发布:2023-08-0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3年杭州高新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2人,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7日17:00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杭州高新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一、公司简介

    杭州高新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成立于2020年12月,系杭州高新区(滨江)财政局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金50亿元,主要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角色,开展集团资金融通(非金融业务),协助区财政局(国资办)做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及国有股权投资、经营与管理。

    二、招聘计划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党群管理岗1人、企业管理岗1人,共2人。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勉尽责、廉洁从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职业信誉好;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可放宽为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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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违法违纪记录或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纪律处分,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在各类人事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7、曾参加过邪教组织或活动的;

    8、与公司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及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9、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招录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应聘人员自愿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应聘者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并将相关材料扫描件〔 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工作证明材料(社保证明等)等扫描件打包成一个压缩包〕电子版发至hzgxkgjt@163.com,文件统一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7日17:00。

    (二)资格审查

    1、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及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如有必要电话通知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需提交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工作证明(可用社保证明代替)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28号财政大楼805室

    2、资格审查后,报考比例不足1:3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资格审查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要求等另行通知。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笔试成绩在杭州高新人才网(网址:https://hhrc.com.cn/)予以公示。

    (四)面试

    笔试后,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不低于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在离面试开始时间24小时外提出放弃面试的,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24小时内提出放弃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

    (五)体检、考察

    根据笔、面试总成绩择优确认拟录用人员,并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对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录用的依据。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考察或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可从同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录用

    对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杭州高新人才网上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将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先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并约定二个月试用期,试用不合格的,直接解除合同)。

    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聘用手续。存在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待遇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被录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薪酬待遇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报名时提供的电子邮箱、手机号码正确无误,如因信息错误导致无法正常接收相关应聘信息的,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联系人:朱先生、高女士

    报名咨询电话:0571-89521304。

    公告网址:https://hhrc.com.cn/#/multipleInfo/infoDetail?id=1966&name=%E6%8B%9B%E8%80%83%E4%BF%A1%E6%81%AF

    文章来源:http://www.hhtz.gov.cn/art/2023/8/2/art_1229506800_41891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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