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台州市黄岩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2023年台州市黄岩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为满足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台州市黄岩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我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9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报考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2023年台州市黄岩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招聘信息发布平台如下:
黄岩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jhy.gov.cn/)。
该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的指定发布平台,敬请广大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的义务。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户籍不限。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技能等条件,具体资格条件以《岗位一览表》为准。
6.与报考岗位之间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所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
二、报考程序
1.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4日9时—4月27日17时。
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24日9时—4月28日17时。
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确认提交后,由招聘单位(或黄岩区卫生健康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报考人员报名并确认提交后,到报名截止时间前,请及时关注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已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根据审核未通过意见,可在报名时间内如实准确地修正完善报名信息后再次报名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
2.缴费确认
缴费时间:2023年5月4日9时—5月6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进行网上缴费,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每科目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本次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一览表》。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调整情况将在指定发布平台(黄岩区人民政府网)上及时公布。
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已缴费报考人员,请务必在2023年5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联系黄岩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教科(联系电话:0576-84120979)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5月10日9时—5月13日12时。
请已完成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时间和科目
笔试安排在2023年5月13日举行,地点及笔试相关信息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本学科医学专业知识,具体医学专业知识科目详见《岗位一览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本学科医学专业知识占80分,医学基础知识占20分。
笔试成绩低于本科目参考人员平均分80%的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考务工作由黄岩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
四、资格复审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笔试成绩相同,以本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医学基础知识和本学科医学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则再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组织、招聘单位负责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指定的发布平台(黄岩区人民政府网)上相关通知信息。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本人签名的《报名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认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但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毕业并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国(境)外留学人员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3年1月1日前的留学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人员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的,可视同为国内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条件岗位,资格复审时可先提供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但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除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赴台陆生按大陆高校毕业生有关要求办理;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供的已满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和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
报考人员证件(证明)不全、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条件不相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体检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作放弃资格复审资格。上述各类情况以及资格复审前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黄岩区卫生健康局在该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低于本科目参考人员平均分80%的不予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五、体检、考察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检、考察。
体检由黄岩区卫生健康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若有行业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或黄岩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因提供虚假信息和证件(证明)被取消聘用资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由黄岩区卫生健康局在该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低于本科目参考人员平均分80%的不予递补)。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审批文件签发)之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择岗与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指定发布平台(黄岩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需要择岗的岗位在公示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黄岩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择岗工作,择岗后办理聘用手续。由于工作需要,因体检、考察、公示未能及时结束的报考人员暂不参加择岗工作,此类对象后续的择岗工作由黄岩区卫生健康局统一安排。择岗工作完成后,报考人员提出放弃聘用等而导致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进行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进行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注意事项
1.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落实“两个同等对待”,即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2.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2023年4月24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4月24日以后出生(不含4月24日),以此类推;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相应的社保缴纳凭证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属于勤工俭学,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公告中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服务年限均指周年。
3.户籍。对报考人员落户时间不作要求。
4.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职业资格)、从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证明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件、证明)等取得时间截止2023年4月24日(公告或《岗位一览表》中有其他说明的除外)。
5.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用于报名的学历证书须取得学历认证,招聘要求所列的专业指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报考人员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与学历认证结果不一致,以学历认证为准。
6.招聘单位(或黄岩区卫生健康局)根据岗位需要提出的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相关专业目录设定和解释,并进行资格审查。《岗位一览表》中注明一级学科(类)的,指该一级学科(类)涵盖的所有二级学科(专业)。报考人员提供的学历证书所载明的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相同或相符,对于未列入参照目录的专业是否与之相符,由招聘单位研究并报黄岩区卫生健康局同意后决定是否符合招考岗位专业要求。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部分岗位有学位要求的,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均相对应。
7.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体检时须出具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人力社保部门核发的社会保障卡、驾驶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其他证件(证明)一律不得当作身份证件。
8.现役军人、黄岩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截止2023年4月24日)、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原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未满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10.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期满5年且转正定级后满3年才允许交流。
11.聘用人员按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内确难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聘用时未取得相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医师(助理医师)资格的,分别在聘用后3年内、4年内给予3次资格考试的机会,3次考试仍未通过者予以解聘。
12.报考人员在报名、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13.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或黄岩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或黄岩区卫生健康局)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14.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自2014年10月起,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考生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15.本次招聘考试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黄岩区卫生健康局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16.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黄岩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教科反映(电话:0576-84120979、0576-84120986),以便研究处理。
招聘公告中涉及学历、学位、专业、其他资格条件要求、岗位聘用等事项由或黄岩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招聘过程中如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黄岩区卫生健康局会同有关单位研究或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后再做释明。
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附件:
台州市黄岩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13 日
文章来源:http://www.zjhy.gov.cn/art/2023/4/13/art_1633733_590585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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