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湖州吴兴区医疗卫生单位现场择优选聘医学类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2023年湖州市吴兴区医疗卫生单位现场择优选聘医学类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湖州市吴兴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吴兴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实际,决定开展2023年湖州市吴兴区医疗卫生单位现场择优选聘医学类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计划择优选聘医学类卫生专业技术人才68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等详见计划表(附件1)。
二、选聘对象
1.普通医学类高等院校2023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2.社会人员(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人员按社会人员报考)。
三、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二)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
(四)具备招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等要求;
(五)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3月6日至2005年3月6日期间出生);报考医生类岗位人员具有医学类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2年3月6日以后出生),报考医生类、护理类具有医学类副高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1977年3月6日以后出生),报考医生类具有医学类正高职称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即1972年3月6日以后出生)。医疗卫生系统优秀在编人员(吴兴区、南太湖新区除外)报考医生类具有医学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1-2岁。
(六)生源及户籍不限;
(七)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职(执)业资格等,计算统一截止到2023年3月6日;
(八)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吴兴区区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从吴兴区区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岗位辞职未满3年人员及2023届毕业的吴兴区(含南太湖新区)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定向委培生;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选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报名采用现场集中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如下:
招聘单位以参加上述招聘会的形式接受现场报名,以招考时间为顺序,招聘岗位招满即止。
(二)现场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持以下材料到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2023年应届毕业生:①报名表一份(附件2,贴好照片);②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填写完整,高校同意推荐并盖章)原件及复印件;④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原件及复印件。
2.社会人员:①报名表一份(附件2,贴好照片);②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职称(其中执业助理医师职称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除外)、执业资格、上岗证、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⑤岗位聘任证明相关佐证材料(相关岗位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需对本人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提供的资料各招聘单位负责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复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现场考核。
(四)考核
考核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报名当天下午,如有其它安排则另行通知。
考核具体方式为"面试+面谈"。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
(五)签约
考核结束后,在合格考生中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对2023届应届毕业生,双方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的相关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吴兴区人民政府网站(www.wuxing.gov.cn )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上述情况不再递补。
在签约、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不宜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经招聘单位及区卫生健康局同意后,在相应岗位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签约、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五、其他
1.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以及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2.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新聘用卫技人员,自聘用后三年内(两个考试周期)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已就业人员由本人负责妥善处理与原单位之间的聘用(劳动)关系。
4.经研究,于 2022年11月25日发布的《湖州市吴兴区赴浙江中医药大学择优选聘医学类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中相关招聘岗位列入本次招聘计划。
5.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监督电话:0572-3392767。
咨询电话(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区卫生健康局0572-2551777,区人力社保局0572-2289373。
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湖州市吴兴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6日
文章来源:http://www.wuxing.gov.cn/art/2023/3/6/art_1229518314_39147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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