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衢州柯城区区属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提前批招聘公告
2023年衢州柯城区区属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提前批招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60人,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3年3月4日(周六)上午8:00-11:00。报名地点:衢州学院6号实验楼101会议室。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2023学年区属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提前批招聘公告(衢州学院专场)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结合我区公办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高校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提前招聘城区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具体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学兼优的2023年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
3.有志于从事幼儿教育工作,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职的身心条件;
4.如期取得相应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5.专科毕业生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96年3月4日及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4年3月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毕业生,可再放宽2岁。
注:报考人员户籍不限。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全国各地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4日(周六)上午8:00-11:00。
(3)报名地点:衢州学院6号实验楼101会议室。
2. 报名材料:(1)《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2023学年区属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提前批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需粘贴电子照片);(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3)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如已与其他单位签约无法提供的对象需写说明);(4)学历学位证书;(5)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学校盖章的师范生证明(有则提供);(6)学习成绩单及综合排名证明(需有学校公章);(7)教育实习成绩单(有则提供);(8)自荐书;(9)符合相关报名条件的材料及其它能证明个人相关能力水平材料等。
以上报名材料的复印件按照上述要求顺序整理好,同时需提供所有原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对制造、提供虚假材料的,查实后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
(二)招聘办法
1.面试对象确定。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谈,并结合报名人员的学业成绩、奖惩情况、岗位匹配、综合表现等方面进行资格比选,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确定后,短信或电话通知考生参加面试,入围面试考生在面试开始前放弃面试资格的,可视情形进行递补。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时间、地点及形式。
(1)面试时间、地点:报名当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短信或电话通知。
(2)面试形式:主要采取现场面谈、技能测试等形式,由面试考官与考生通过相关问题的提问、考生自我介绍、测试考生的“画、弹、唱、说、跳”等幼教基本功的方式(其中弹唱曲目在面试现场确定;讲故事、舞蹈由考生自行准备,每项不超过2分钟,需要音乐的请存在U盘中,U盘仅存储舞蹈曲目;绘画材料由区教育局统一准备),进一步了解考生专业水平、职业能力、口头表达、交际礼仪、性格特质、素质潜能、特点特长等方面的表现,由评委组予以量化记分,满分100分。
3.签约。根据面试成绩确定签约对象(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70分不列入签约人选),原则上面试当天签订就业协议。签约对象确定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约的视作自动放弃签约资格。
4.体检、考察。体检及考察等事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体检费和交通费考生自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5.公示、聘用。
(1)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在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招考录用”板块(http://www.kecheng.gov.cn/col/col1229441634/index.html?number=KC011A01)公示7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对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作放弃。试用期内,经考核,工作表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新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后须在柯城区服务满三年。
三、其他事项
(一)聘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服务期限劳动合同,未满服务期离开单位的按照相关规定支付相应违约金,具体违约金数额在聘用合同中明确。本次提前招聘的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原则上统一安排在城区公办幼儿园,执行劳动合同制教师的薪酬待遇。对于进入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的考生,如果无正当理由放弃,记入诚信档案库。聘用公示后,被聘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衢州市柯城区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2.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3.不服从统一安排或逾期不报到的;
4.2023年9月30日前本科学历人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5.2023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
6.其它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三)此次招聘工作纪律监督电话:0570-3032311;招聘工作的整个过程自觉接受广大考生、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及纪检部门的监督。
(四)本公告相关事宜由柯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0-3026894,3032638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教育局
2023年2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s://www.kecheng.gov.cn/art/2023/2/24/art_1229494528_50724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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