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浙江考区考生防疫须知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录用公务员考试笔试浙江考区考生防疫须知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平稳做好考试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卫健委和省防控办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将本次考试的疫情防控要求告知如下:
一、考生应提前做好各项防疫准备
1.考生应提前申请“浙江健康码”(以下提及的健康码均专指“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7天不去国(境)外和疫情高风险地区。鉴于近期疫情防控形势,建议考生在当地应接尽接新冠病毒疫苗。浙江各地“健康码”在省内互认(如为高风险地区的除外)。
2.请考生持续关注考前的疫情防控形势并遵从所报市级考区当地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
3.疫情形势复杂多变,建议考生考前7天内尽量在考点当地,避免流动,非必要不聚集。
二、考生应服从现场疫情防控管理
考前,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检测证明,从规定通道,经相关检测后进入考点。考中,应服从相应的防疫处置。考后,应及时有序离开考场。在考点时,只能在设定的考试相关区域内活动。
(一)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
2.提供本人当天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考前7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需落实到浙后“3天3检”(3天每天1检),除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外,还需提供“3天3检”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才能参加考试;
4.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高于37.3℃的,应提供当天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5.由于各市地新冠肺炎疫情存在差异,请随时关注考点当地防疫最新政策,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对疫情防控另有规定时,考生需按当地防疫政策做好考前防疫准备。
(二)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根据我省疫情防控管理政策,处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的考生(受管控对象及措施以浙江省防控办最新发布为准);
2.考试当天,浙江“健康码”显示为红黄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非绿码的考生;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4.不能出示浙江“健康码”、不配合入口检测、不服从防疫管理以及经现场防疫人员判断须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情形的。
(三)考试时出现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或发现有与疫情相关的可疑情况,经调查,无流行病学史的受控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有流行病学史或不能坚持考试的受控转送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考生不能提前进入考点熟悉考场。请考生尽量选择车辆接送或公共交通出行,建议至少在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失去参加考试资格或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2.除上述要求外,请考生持续关注考前的疫情防控形势并遵从所报市级考区当地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
3.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注:流行病学史,是指在规定受控的时限内,有国(境)外和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密接史”。规定受控的时限,包括集中隔离、居家观察、社区监测(限定活动场所)的时间,届时具体天数要求,按政府防疫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文章来源:http://www.zjks.gov.cn/art/2022/11/23/art_1229635571_168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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