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公开选聘人员公告
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2022年公开选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拟公开选聘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是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经费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挂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牌子。主要职责是承担科技创新宣传和媒体对接工作;承担全省科技领域舆情监测分析、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相关工作;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承办重大科普活动;组织教育培训及创新方法推广应用与服务工作,开展技术咨询、学术交流活动;组织实施全省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等。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为文秘党务岗位1名,新闻记者岗位1名,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范围为浙江省内党政机关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岗位履职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2.近三年在机关或事业单位考核等次在称职(合格)以上;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参加工作不满1年的;
2.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5.其他原因不宜报考的。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9月27日9:00-10月7日17:00。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http://www.zjkjpx.org/jyzxzpw/),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9月27日9:00-10月8日17:00。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否则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3.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10月13日9:00-10月14日17:00。请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http://www.zjkjpx.org/jyzxzpw/)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各按50%计入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
1.笔试。时间、地点:暂定2022年10月15日(上午9:00-11:30,杭州市内,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主要考查应试者的文字水平和综合工作能力。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分数并列者均进入)。招聘岗位入围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2.面试。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性、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如遇所有面试者面试成绩都不及格的,则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选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 招聘单位网站(https://zjkjxj.org.cn/,通知公告);
2.主管部门网站(http://kjt.zj.gov.cn/,通知通告);
3. 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人事处,0571-87051062;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直属机关纪委,0571-87054124。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联系电话:0571-87671310。
2022年9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www.zjks.com/art/2022/9/26/art_1229635556_165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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