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丽水缙云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2年丽水缙云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38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13日16时止。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有需要的考生可参考2022年浙江事业单位考试课程进行备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2年缙云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县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和优化国有企业人员队伍结构,增强国有企业活力,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2年全县国有企业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8名,具体的招考单位、对象、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等详见《2022年缙云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也可登录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yun.gov.cn/)查询(公告中“网上”就指该网站)。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对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报考:
(1)缙云县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缙云县户籍的其他社会人员(以2022年9月13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3)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非在职),不限户籍。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的户口所在地。
2.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22年9月13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3.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的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缙云县生源或缙云县户籍人员;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回原学校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的缙云县生源或缙云县户籍人员;
4.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5.《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并符合上述招聘的范围、对象规定之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6年9月13日至2004年9月13日期间出生),部分职位年龄另有要求的详见(附件1)备注栏;
8.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备注栏。
三、招聘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本次招聘按岗位进行报名、考试,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13日16时止。
报名人员请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2)、将扫描件格式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按照顺序整理好以压缩包形式于2022年9月13日16时前打包发送至用人单位电子邮箱报名(电子邮箱见附件1)。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条件初审。
(二)资格初审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以电话反馈,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2022年9月13日16时前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领取准考证
时间:2022年9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合格者凭身份证原件到缙云县金融和国有企业发展中心1168会议室(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38号)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
笔试满分为 100 分,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2022年9月24日,上午 9 :00—11:00 《综合基础知识》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个人健康申报表》(见附件3),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考试时考生自带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和卷<削>笔刀等)。
笔试结束后,以实际参加笔试科目考试的人数为基准,按照淘汰20%的人数比例,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五)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数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并在网上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对入围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县金融和国有企业发展中心组织、招聘企业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高等教育学历信息注册备案表等以及其它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退役大学生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招考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工作经历的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22年9月13日。
考生所学专业资格的审查主要参照《2022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七)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金融和国有企业发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八)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网上公布递补人员名单。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报县金融和国有企业发展中心备案。
(九)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15日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列入国有企业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招聘岗位计划数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网上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12小时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3)截至2022年9月13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按其迁出地进行认定。
(4)考试违纪人员按照2017年10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5)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缙云县金融和国有企业发展中心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6)为维护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7)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报考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县金融和国有企业发展中心反映,以便及时纠正,联系电话:0578-3312167。
本公告由缙云县金融和国有企业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缙云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0578-3012164
咨询电话:
缙云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0578-3145358
缙云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0578-3289182
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0578-3276690
缙云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0578-3019886
缙云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0578-3269255
缙云县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0578-3289165
缙云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0578-3122806
缙云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0578-3013612
缙云县机电回收有限公司 0578-3139876
附件3:健康申报表.doc
缙云县金融和国有企业发展中心
2022年9月2日
文章来源:http://www.jinyun.gov.cn/art/2022/9/2/art_1229426257_591363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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