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金华东阳市招聘第二批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2022年东阳市公开招聘第二批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加强社区工作力量,根据社区岗位缺编情况,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第二批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计划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345名,详见表格。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
2.愿意履行专职社区工作者义务,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技能要求和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具有东阳市户籍(东阳本地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东阳生源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等级为社会工作师及以上的考生户籍不作限制)。
4.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2年8月29日(含)以后出生。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学信网核实)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2年当年毕业的高等学校毕业生或者在两年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
7.加分条件:①退役军人,加4分;②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加3分、本科及以上学历加5分;③《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等级为助理社会工作师的加3分、等级为社会工作师的加5分;④中共党员,加3分。以上四项加分不重复累计,最高不超过5分。
8.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等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不能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东阳市在职专职社区工作者不能报考。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触犯法律法规,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或受过刑罚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备注:户籍、年龄、学历、加分等条件以2022年8月29日(含)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1.考试报名
报名时间:9月2日9时—9月9日16时
报名方式:登录东阳市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平台
报名入口>>> 在网上进行注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考生应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如有虚假信息则取消报考资格。如不符合条件和职位要求而发生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注意事项:
①考生只注册不报名的,报考无效;工作人员资格初审时以考生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
②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需上传个人免冠照片。
③考生需在报名界面“文件上传”中上传户口簿(合成一页上传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合成一页上传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退役军人证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报考岗位十三的考生还需上传《2022年东阳市专职社区工作者个人申请表》扫描件(附件1)。
审查时间:9月2日9时—9月10日16时
资格初审由市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岗位十二、岗位十三由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对考生进行资格联审。
考生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及未通过审核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审核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9月2日9时—9月9日16时),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改报。
3.岗位核减
岗位招聘计划数和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未达到1:2,则按实际报名情况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视具体情况另行公告,请考生务必关注东阳人才网(网址https://www.dyrcsc.cn/,下同)。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可在东阳市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平台
准考证打印入口>>> 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5.笔试
①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明确时间为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社区建设、社会治理、社会工作等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应用,客观题和主观题相结合,满分100分。
②笔试结束后,在该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分值)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5的比例确定拟入围面试对象,不足1: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均进入面试。
6.资格复审
①拟入围面试人员需先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②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者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信网学历备案表及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备案表等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备案表等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报考岗位十三的考生还需提供《2022年东阳市专职社区工作者个人申请表》(附件1)原件。
⑥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⑦考生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未通过被取消参加后续环节的,在该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面试
①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或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后未按面试通知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②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
③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合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8.体检
①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②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不再递补。
③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④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9.考察、公示和聘用
①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按先面试成绩后笔试成绩的顺序,成绩高者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须进行笔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
②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考试有关要求执行。
③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公示过程中自动放弃的,缺额人数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④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⑤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统筹安排,与有关镇乡街道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并按照专职社区工作者有关规定发放薪酬。
⑥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提供解聘资料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⑦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⑧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原则上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聘用的依据。
四、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上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浙江省人事考试院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1.按实际参加考试日计算,考前10天内入境人员和考前7天内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各招聘环节期间,所有考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
(2)提供本人当天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高于37.3℃的,应提供当天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3.考生应服从现场疫情防控管理
(1)考生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1米以上,有序入场和离场。
(2)受疫情影响,考点学校禁止外来车辆入内,请考生尽量选择车辆接送或公共交通出行;因入场防疫检测需要一定时间,请务必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教室,逾期耽误考试时间或不能入场的,责任自负。
(3)考生须下载并填报《健康申报(承诺)表》(附件2),并在考场教室门口提交后,方可参加考试。
4.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
5.除上述要求外,请考生持续关注考前疫情防控形势,如有新要求和规定,以东阳人才网最新通知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两公开一监督”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在各个环节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将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如有上述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二)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入围体检名单、体检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将公布在东阳人才网,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如有特殊情况需有变动说明的,请关注东阳人才网。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任何以专职社区工作者相关的招聘考核命题、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四)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见附件3、附件4、附件5)
(五)本公告由市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民政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决定。咨询电话:0579-86655191。
中共东阳市委组织部 东阳市民政局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s://www.dyrcsc.cn/#/info?id=4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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