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州长兴县公开招考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长兴县2022年公开招考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落实全省城乡社区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关于深化“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推进基层治理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党建统领网格智治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指导意见》及《中共长兴县委办公室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委办发〔2019〕37号)等文件精神,加强我县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招考45名专职社区工作者(含定向符合安置条件随军家属3名)。其中,雉城街道26名(含定向随军家属1名),龙山街道11名(含定向随军家属1名),太湖街道8名(含定向随军家属1名)。(人数及男女比例详见附件)
二、招考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无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思想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社区工作,乐于服务居民群众,责任心、事业心强;
3.长兴县范围内常住人口(户籍或居住证截至2022年7月25日);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6年7月25日至2004年7月25日期间出生);
6.长兴县在职专职社区工作者不得报考。
(二)面向随军家属定向招聘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无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思想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社区工作,乐于服务居民群众,责任心、事业心强;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为18至40周岁(1981年7月25日至2004年7月25日期间出生);
5.长兴县范围内常住人口(户籍或居住证截至2022年7月25日);
6.随军时间满1周年,政府无安置过。
三、加分条件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本科学历加1分,研究生学历加2分;
2.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1分,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2分,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3分;
3. 中共党员加1分;
4. 退役军人加1分。
同时满足多个加分项目的,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6分,加分直接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面向随军家属定向招聘
1.文化程度加分项:本科学历加1分,研究生学历加2分。
2.配偶职级加分项:行政干部,副师加6分,正团加5分,副团加4分,正营加3分,副营加2分,正连加1分;专业技术干部,专业技术7级加6分,专业技术8级加5分,专业技术9级加4分,专业技术10级加3分,专业技术11级加2分,专业技术12级加1分。主官加3分,部门领导加1分。
3.配偶兵龄加分项:服役满16周年的,每多服役1周年计2分。
4.配偶个人立功受奖加分项:一等功加10分,二等功加5分,三等功加3分,累计不超过15分。
5.中共党员加1分。
上述加分总成绩的30%计入笔试总成绩。
四、招聘程序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2022年7月25日9时至2022年7月28日16时,期间接受24小时报名。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207151210。报名开始后,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选择岗位,开始报名。报名时需按选定岗位要求上传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照片):
①近期白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
②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③学历、学位证书(参加在职教育且已完成全部课程,但学历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人员需提供学校相关证明)。
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公章)和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人员应提供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电子证书)。
⑤长兴户籍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证,无退役证的需提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服役证明。
⑥现任长兴县村“两委”干部和网格员需提供属地乡镇(街道)出具的任职证明,证明中需包括以下必须信息:村两委干部或网格员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任职的具体时间,是否为现任的村两委干部或网格员,并加盖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
⑦现任长兴地区编制部门确认的编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部门出具的任职证明,证明中需包括以下必须信息: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任职的具体时间,是否为现任的编外人员,并加盖单位部门公章。
2.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组织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开考比例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5.笔试
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内容为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和实务的相关知识。
笔试总成绩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加上加分项目成绩计算,并按招考计划数1∶2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笔试总成绩按50%计入考生总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民政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提供报考岗位、加分所需材料的原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
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相关岗位放弃的考生不再进行递补。
7.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成绩按50%计入考生总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8.体检
按照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最后一名存在成绩并列者,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裸分成绩、社工职称、学历排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选缺额的,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9.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如有考察不合格者,按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10.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长兴人事人才网对拟录用人员公示,公示为期7天。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11.录用
对经公示合格后的拟录用人员,由所在街道负责办理相关手续,统一按排到社区提供服务。
(二)面向随军家属定向招聘
1.驻长部队推荐
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由驻长各部队进行推荐上报(不分岗位),填写推荐表(由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提供),于7月26日前将推荐表交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科。同时提交推荐人员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有加分情形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加分材料须在推荐上报工作结束前提供方有效,逾期不再给予加分。
2.资格审查
推荐结束后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网上报名地址:http://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207151504。
3.笔试、体检、考察、公示
参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岗位进行笔试,不安排面试环节,笔试及加分项合计总成绩前三名的参加体检(分数相同的,年龄长者优先;年龄相同的,任职时间长者优先;年龄和任职相同的,家属随军入户时间长者优先),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选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录用安置
根据总成绩分数高低进行选岗安置排序。分数相同时,年龄长者优先;年龄相同时,任职时间长者优先;年龄和任职相同时,家属随军入户时间长者优先,如自愿放弃选岗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其他事项
1.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对已录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3.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要求。
4.确定录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在职考生应及时处理好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本通告由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2-6034778。
附件:长兴县2022年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考计划表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性别 |
备注 |
1 |
雉城街道 |
专职社区工作者1 |
13 |
男 |
|
专职社区工作者2 |
12 |
女 |
|||
定向随军家属3 |
1 |
女 |
|||
2 |
龙山街道 |
专职社区工作者1 |
5 |
男 |
|
专职社区工作者2 |
5 |
女 |
|||
定向随军家属3 |
1 |
女 |
|||
3 |
太湖街道 |
专职社区工作者1 |
3 |
男 |
|
专职社区工作者2 |
4 |
女 |
|||
定向随军家属3 |
1 |
女 |
|||
合 计 |
45 |
长兴县民政局
2022年7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zjcxrc.zjcx.gov.cn/a/2022/07/19/179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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