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丽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录编外用工公告
2022年丽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录编外用工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78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6月22日12:00-6月28日12:00。笔试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材料写作,有需要的考生可参考2022年浙江事业单位考试课程进行备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2年丽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录编外用工公告
因工作需要,丽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编外用工。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本次共有22家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编外用工78名。具体招录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所需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丽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编外用工计划表》(附件1),信息查询可登陆以下网站: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ishui.gov.cn);
丽水市人事考试院(http://rsks.lishui.gov.cn)。
二、招录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正直诚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所从事岗位的工作需求。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2 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司法雇员、公安相关岗位)年龄另有规定的,详见计划表。
(五)浙江省户籍。其中公安一线辅警岗位(岗位代码:30-37)需丽水市户籍。
(六)报考人员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考: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7.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报考人员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考司法雇员岗位(岗位代码:27):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报考人员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考公安岗位(岗位代码:28-37):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录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方式进行。招录具体程序为: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
丽水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lishui.gov.cn);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时间:2022年6月22日12:00-6月28日12:00
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在上述网址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选择考试”—“其他社会考试”,下拉找到丽水市,选择“丽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编外用工人员”,进入后,填报相关报名信息,选择职位,并进行报名确认。未确认的考生不能进入初审环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三)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6月22日12:00-6月28日16:00
各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符合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由招录单位商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是否核减或取消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另行安排改报其他岗位。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2年6月29日12:00-7月2日9:00。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间定在 7月2日上午,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材料写作,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丽水市公安局下属单位辅助巡防处突岗位(岗位代码:34、37)全部入围体能测试,丽水市公安局下属单位其他岗位(岗位代码:28-33、35-36)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4比例确定入围体能测试人选(其中招录计划10名以上的岗位按1:3确定)。
除上述岗位外其他岗位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技能测试)人选。
(六)资格复审
面试(体能、技能测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录单位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有效身份证件和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其他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者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技能测试)。
(七)技能、体能测试
面试开始前,部分岗位需进行技能、体能测试,具体为:
1.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雇员岗位(岗位代码:27)需进行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电脑打字速度及正确率。
2.丽水市公安局下属单位招聘岗位(岗位代码:28-37)需进行体能测试,标准和细则详见附件2。具体如下:
(1)辅助巡防处突岗位(岗位代码:34、37)成绩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试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其中招录计划10名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
(2)其他岗位(岗位代码:28-33、35-36)要求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个项目均达标,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试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其中招录计划10名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
体能和技能测试由招录单位另行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八)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九)成绩计算
司法雇员岗位(岗位代码:27)和辅助巡防处突岗位(岗位代码:34、37)总成绩=技(体)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除上述岗位外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十)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考试成绩以招录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由各招录单位负责实施,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公示、录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录用资格,或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需要递补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
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服从招录单位的岗位调配,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者,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资待遇按照丽水市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司法雇员工资待遇按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120%核定(不含单位缴纳部分五险一金);公安部门根据岗位不同,实行差异化薪酬。
四、其他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二)本次招录未录用人员,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保留资格一年(自面试成绩发布次日起计算),市直单位有岗位空缺时,可按岗位需求向市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后,按相关流程予以录用。
(三)本次公开招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若遇丽水市招考系统问题,请及时与丽水市人事考试院联系:0578-2181620。
(四)本次招聘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具体参见最新通知,请广大报考者关注网站信息,并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丽水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处0578-2091237
具体岗位条件要求可咨询招录单位(电话详见附件)。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rsj.lishui.gov.cn/art/2022/6/21/art_1229574716_49408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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