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丽水龙泉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2022年龙泉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二)
为进一步优化卫生系统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县域医共体统筹使用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18号)、《中共龙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龙泉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办法>的通知》(龙人才〔2019〕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计划共11名,具体岗位、人数和资格要求等详见附件1《2022年龙泉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引进范围、对象和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资格要求(详见计划表)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三、引进的组织、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集中统一测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报名地点: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学子广场。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9日上午8:30--12:00,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
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2022年龙泉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现场填写);
2.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一寸);
3.个人简历(纸质版);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历届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关获奖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需提供计划表内岗位需要的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若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相应岗位,须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址:www.cscse.edu.cn)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测试
1.确定测试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确定参加测试人员。应聘人员必须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否则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本次测试资格。测试时间及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2.测试形式。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测试形式视报名情况和岗位特点另行通知。
3.根据测试成绩按照引进职位数的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和考察
入围体检考察对象将统一组织体检、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执行。体检结果以指定医院的结论为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放弃体检、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该岗位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龙泉市政府网公布。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将拟聘用对象在龙泉市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对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在龙泉市卫生系统服务期不少于8年(不含3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时间),入编满2周年仍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将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测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 本次人才引进专业设置及审核均参照附件3《2022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3.本次人才引进各环节都将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循相关防控要求。
4.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有关事项将在龙泉市政府网(http://www.longquan.gov.cn/ )公布公示,请予关注。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泉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龙泉市卫生健康局0578-7262763。
监督电话:
龙泉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 0578-7763729。
中共龙泉市委人才科技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办公室
龙泉市卫生健康局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www.longquan.gov.cn/art/2022/6/11/art_1229426747_49360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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