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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宁波市鄞州区商务局下属事业单位编外招聘公告

发布:2022-03-09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2年宁波市鄞州区商务局下属事业单位编外招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3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3月9日9:00-2022年3月13日17:00,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需要的考生可参考2022年浙江事业单位考试课程进行备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宁波市鄞州区商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鄞州区商务局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招聘

岗位

招聘指标

学历

要求

招聘

范围

专业

要求

其他

要求

鄞州区商务楼宇发展服务中心

一般管理辅助

3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宁波大市范围内户籍

专业不限

35周岁以下,3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9日9:00-2022年3月13日17:00。

  2.报名方式:点击报名链接地址:http://bm.nbohrs.cn/,进入报名系统后选择“宁波市鄞州区商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招聘简章,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2021年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网络报名咨询电话:0574-88029788(工作日9:00-17:00)

  (二)资格初审

  1.时间:2022年3月14日9:00 -2022年3月15日17:00。

  2.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再对报考人员开放。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3.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时间:2022年3月16日9:00 -2022年3月16日17:00。

  (三)笔试

  1.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2年3月18日9:00-3月19日9:30。

  2.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报名网址:http://bm.nbohrs.cn/,进入“宁波市鄞州区商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

  3.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具体地点和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笔试者,视为放弃。

  4.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5.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公布,同时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工作经历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若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空缺名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五)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适应岗位的专业能力、工作能力及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如面试入围者自动放弃资格,将从应聘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

  4.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空缺不递补。

  5.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应聘者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 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

  (六)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名额在该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七)考察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空缺名额予以递补。

  (八)公示、聘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

  公示结束前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报考本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确定(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重新进行体检和考察。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报到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出现的职位名额空缺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报考本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确定(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重新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将结果进行公示。

  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四、管理方法及待遇:本次招聘的人员由宁波东方众诚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至宁波市鄞州区商务局下属事业单位。

  工资待遇:按宁波市鄞州区核定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标准发放。

  五、其他说明

  (一)应聘者需对提交的应聘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由此导致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二)在各招聘环节中,会及时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对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将不再发布通知。

  (三)本招聘公告由宁波市鄞州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88029788

  宁波市鄞州区商务局

  2022年3月8日

  文章来源:http://www.nbyz.gov.cn/art/2022/3/8/art_1229114461_39475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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