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余杭公安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公安工作需要,根据市、区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一批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9名警务辅助人员。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1)。
(一)派出所 110人;
(二)交警大队100人;
(三)其他勤务岗位99人。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后出生);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户籍不限,面向全国;
(四)性别不限(特殊岗位除外);
(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计算机。部分岗位需适应夜班;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公文写作、软件(程序)设计开发、财务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以及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七)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招聘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不予招聘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六)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七)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九)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一)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资格审查)
时间:3月1日至3月8日。
报名方法:扫描二维码填写网上报名表,并确保所填写信息均为真实。如相关岗位报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可以核减相应招聘计划。
扫描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开展,项目包括纵跳摸高、4×10米往返跑、1000米(男)或800米(女)长跑三项。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需在参加体测当天提交3张免冠一寸照。
体能测试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基本法律(《人民警察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1:1.2比例进入面试环节(若报考人数不足,视情相应核减或适当进行调剂)。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折合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人员(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按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要求。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其缺额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面试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根据岗位需要开展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的,直接淘汰。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内容、标准等参考人民警察录用要求。
(七)公示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要素,综合排名后,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予以聘用;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统一集中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办理警务辅助人员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警务辅助人员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的,可在原招聘报考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合同和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现行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期合同不低于5年。工资待遇根据余杭区最新标准执行,实行层级化管理,缴纳“五险一金”。
六、疫情防控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应提前申领浙江“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进入相关招聘环节。
(二)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在招聘各环节中自觉服从现场疫情防控管理,具体要求详见考生防疫须知(文末附件2)。来自国(境)或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因有旅行管制或隔离要求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正常缺考。如隐瞒情况擅自参加招聘各环节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
(三)参加笔试、体能测评、面试等各环节考试考核,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有关人事考试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71-89392887(交 警)
0571-88728006(派出所、其他勤务)
咨询时间:
工作日10:00至16:00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01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2Gcyqb7QyEo6JmVTR_TON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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