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卫生高层次人才公告
浙江省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生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人才实施办法》《南太湖医疗卫生领军.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生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卫生高层次人才120名。招聘单位、岗位及具体要求等详见《浙江省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生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生除外)。
留学归国人员按毕业时间或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时间,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年度应届毕业生。
2.社会人员(湖州市<含区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
上述人员中,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社会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需执业资格的,应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须在办理报到聘用前提供相应证书;应聘人员为社会人员的,须在报名时提供相应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或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3.报考人员为博士研究生的,经招聘单位和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同意,可不受本公告计划的限制。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年龄一般要求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2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龄要求按浙人社〔2013〕197号文件执行;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专业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可报专业由招聘单位及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结合《2022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
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及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有效,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为止,并依据拟聘人员情况适时在指定网站公布。
2.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表(附件3),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等印证材料扫描件,如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还需按要求另行提供相关资格证书等扫描件。请将报名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于规定时间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标题须注明“招聘单位+2022年卫生高层次人才招聘”,压缩包统一命名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姓名”。逾期未发送相关资料到指定电子邮箱的,视作放弃。为确保邮件成功投递,考生发送邮件后应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
(二)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分批次确定资格审查合格、入围考试考核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某一岗位在前批次考试考核后得以落实,则该岗位在后续批次考试考核中自动取消。具体批次视岗位报名情况而定,建议考生提早报名。
(三)考试考核
采取专业能力考核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专业能力考核。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岗位匹配度等要素。考核评分采取百分制,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进入后一考试考核环节。根据专业能力考核成绩,以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结构化面试的名单,如实际考核合格人数不足3倍,以实际人数为准。专业能力考核由招聘单位实施并负责解释。
2.结构化面试。旨在测评应聘人员的自我认知、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评分采取百分制,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结构化面试由招聘单位和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实施并负责解释。
专业能力考核占总成绩的比重为40%,结构化面试占总成绩的比重为60%,即总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依据考试考核总成绩,按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鉴于当前新冠疫情发展态势,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试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执行。
(六)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指定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经招聘单位及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后,在相应岗位考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湖州人才网(http://www.hzhr.com/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栏)。
2.健康湖州服务平台(http://www.hzjk.com)。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2-2760086。
(三)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0572-2760058。
(四)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等环节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二)对报考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相关内容需要咨询时,请于工作日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附件:
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www.hzhr.com/Web/news/newsDetail.html?id=a0f73a32675642e48ad1016fa6838d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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