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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招录司法雇员公告

发布:2021-12-06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招录司法雇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5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12月1日—12月7日,报名地点:鹿城法院2号楼政治部903室,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关于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法官从事庭前准备、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执行事务及其他综合类事务。

  二、招录人数

  本次共招聘司法雇员5名。报名人数不足招录人数2倍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开考比例不得等于或低于1:1。

  三、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三)温州市户籍(以报名开始之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四)年满18周岁,大专学历年龄不超过28周岁,本科学历不超过32周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超过35周岁(截至报名开始之日);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薪资待遇

  司法雇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年薪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12月1日—12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鹿城法院2号楼政治部903室(车站大道温迪路东首)。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鹿城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见附件)后前往现场报名。请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护工作,并持健康码、行程卡入院。

  4.资格初审:2021年12月2日—12月10日

  5.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鹿城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好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考试及面试

  采取考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考试

  (1)考试分为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成绩的40%,主要考查考生的法律和综合知识。

  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成绩的60%,主要考查考生的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准确率等。

  (2)考试时间为12月18日,上午9:00—11:00专业基础知识笔试;下午14:00开始专业技能测试。

  领取考试准考证的时间为12月16日-12月17日,地点同报名地点。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人数未达到1:2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进行递补。

  2.资格复审

  面试进行前,对拟参加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3.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将在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专题专栏”的“人事考试”专栏及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网进行公布。

  (三)体检、考察

  根据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由后一名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员的招录条件。考察不合格者由后一名进行递补。

  (四)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专题专栏”的“人事考试”专栏及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

  六、递补机制

  经考试面试确定拟录用人选之外,递补对象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一年内(自拟录用人员公示期结束之日起计算)若出现司法雇员减员的情形,经体检、考察合格,递补人选(名额1人)可直接予以录用。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三)如有疑问,可咨询0577-88997810、0577-88997113。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举报电话:0577-88988605。

  附件:鹿城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docx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1日

  文章来源:http://hrss.wenzhou.gov.cn/art/2021/12/1/art_1330496_589202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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