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绍兴市演艺集团人员招聘公告
绍兴市演艺集团2021年11月人员招聘公告
绍兴市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经绍兴市委、市政府批准组建的市属大型国有文化企业,集文艺创作、演出交流、剧场管理、文化传承、公共服务、艺术培训、文旅融合等功能于一体。
集团下设绍兴市演出有限公司、绍兴大剧院管理经营有限公司、绍兴越剧艺术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绍剧艺术研究院、规划中的新绍兴大剧院及新组建的绍兴市歌舞剧院、绍兴市越剧团、绍兴市演艺研究院等单位。绍兴市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文艺工作的指示精神,积极参与“重要窗口”建设展示靓丽“绍兴风景”。肩负起统筹推进文化发展、弘扬传统文化精神、提升城市品位形象、服务文化强市建设的责任和使命,立足绍兴、辐射全国、放眼世界,努力打造文旅融合、多元创新、传承发展的国内一流演艺企业。根据集团组建、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绍兴市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演艺等专业人才。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计划
绍兴市歌舞剧院、绍兴市越剧团、绍兴大剧院演艺等专业人才。详见《2021年11月绍兴市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计划》(附件)。
三: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章守纪,身心健康,无违法违规记录;
(2)热爱文化演艺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认同本集团发展理念和模式;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详见招聘计划中招聘条件,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法律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1月25日;
(2)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
请应聘人员下载《绍兴市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登记表》(附件2),按要求填写并发送至绍兴市演艺集团招聘邮箱(sxsyyjt@163.com)。同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电子版):个人近期免冠彩照(二寸)、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需教育部认可学校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个人简历或相关工作经历、本人作品等有关证明材料,以附件形式一并发送至招聘邮箱,邮件主题为:应聘单位+岗位+姓名+联系方式。
(3)相关演艺单位的在职人员,根据个人意愿及符合绍兴市演艺集团招聘需求并经专业面试入围,可以办理商调。
2.资格审查
(1)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选,将通过短信通知(未接到通知者即未入围)。
(2)入围面试的人员,需携带相关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进入专业面试。
3.面试考核
考核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技术能力、水平及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笔试考核
其中行政管理、艺术管理属于行政岗位,需要进行笔试考核:
(1)行政岗位在面试考核前需进行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公共基础知识及综合文字能力。笔试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每个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计划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人数少于5人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行政岗位总成绩汇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
(3)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有其他影响本人录用事项等原因,出现招聘职位空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演艺专业岗不进行递补)。
5.体检考察
(1)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是对入围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考核。
(3)体检、考察的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6.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各职位拟录用对象,并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录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集团人事录用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7.聘用方式
(1)按有关政策法规和集团相关规定,对录用人员统一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间实行绩效考核,优胜劣汰。
(2)本次招聘岗位录用者按要求与绍兴市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
(3)根据国有企业薪酬管理要求,工资福利待遇按岗位考核办法执行。
(4)对于商调、引进等的特需人才,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有企业薪酬管理要求和岗位考核办法执行,并可为符合要求的人员申办相关人才奖励政策待遇。
五:其他事项
(1)应聘者请根据个人意向、特长及招聘岗位条件认真投报,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无效;
(2)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应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录用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报名咨询电话:0575-85025212。
(4)报名咨询时间:8:30-12:00;14:00-17:00。
(5)应聘者现为相关院团的在职演艺人员,可电话咨询0575-85150990。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wRX31ft9HXy0DQF_mSlU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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