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舟山市卫健委部分直属事业单位赴成都、温州、杭州三地招聘公告
2021年下半年浙江省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赴成都、温州、杭州三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决定赴成都、温州、杭州等地医学院校现场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1、舟山医院(浙江大学舟山医院)
舟山医院(浙江大学舟山医院)是一家集医疗、保健、康复、科研、教学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形式为差额拨款。单位现有在编职工1325名,其中高级职称340名,有硕、博士(后)140余名,浙江省“151”第三层次人才26人,舟山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资深人才)14人,浙江大学和温州医科大学硕士生导师17名。2017年3月首次通过JCI评审,2017年6月起挂牌浙江大学舟山医院。
2、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舟山市妇幼保健院、舟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是一家集医疗、保健、科研、教学于一体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形式为差额拨款。医院现有职工998人,其中高级职称181人,硕士44人,浙江省“151”第三层次人才6人,浙江省医坛新秀4人,舟山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资深人才)3人。医院临床专业齐全,妇产儿专业特色鲜明,主要承担全市妇女儿童各类疾病的诊疗、危重症的抢救工作,开展和指导全市妇幼保健及计划生育业务工作。
3、舟山市中医院(舟山市骨伤医院)
舟山市中医院(舟山市骨伤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中医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形式为差额拨款。医院现有职工658人,其中高级职称139人,硕导5人,博士3人,硕士50人,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2人,省级名中医1人,市级名中医11人,舟山市资深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及拔尖人才各1人。主要承担全市常见病、多发病、急危重症和复杂疑难疾病的诊疗、康复等基本医疗工作,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健康服务的需求。
4、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舟山市老年康复医院)
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是舟山市唯一一家三级乙等精神病专科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形式为差额拨款。现为舟山市精神卫生技术指导中心,舟山市睡眠障碍诊疗中心,舟山市心理咨询中心。在编职工266人,其中高级职称46人。主要承担全市精神和心理疾病诊疗、防治、专业培训和指导任务以及老年病和老年综合征的评估、诊治、康复。
5、舟山市口腔医院
舟山市口腔医院是一家直属于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全民事业专科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口腔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及业务的技术指导工作。医院现有职工98人,其中硕士研究生3人,高级职称人才6人,中级职称17人。
6、舟山市千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舟山市千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直属于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非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刚于2021年9月3日批准成立,核定事业编制95名。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差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舟山市新城辖区千岛街道的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下辖7家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招聘计划
本次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赴成都、温州、杭州现场招聘工作人员共102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zsrls.zhoushan.gov.cn/)
(二)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http://wsjkw.zhoushan.gov.cn/)。其中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zhoushan.gov.cn/)为全程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四、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二)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户籍不限,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年龄、学历、专业等有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五)国(境)外学历获得者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六)舟山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七)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五、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和招聘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
1、成都冬季“双选会”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12日上午11:00。
2、温州招聘点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为11月16日-11月19日下午16:00。
3、杭州招聘点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为11月22日-11月23日下午16: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同一考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并转换成PDF格式发送到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
1、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务必在备注栏填写考试地点;
2、身份证;
3、报考岗位所需的各阶段学历、学位材料(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国(境)外学历获得者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需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报名期限内的,可以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二)各招聘点现场报名
1、成都冬季“双选会”报名安排
(1)西南医科大学
时间:2021年11月10日9:00-16:00
地点:城北校区奥林匹克中心主体育馆
(2)成都医科大学
时间:2021年11月11日9:00-16:00
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
(3)川北医科大学
时间:2021年11月12日9:00-16:00
地点:川北医科大学高坪校区风雨操场
(4)成都中医药大学
时间:2021年11月13日9:00-12:00
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
2、温州医科大学
时间:2021年11月20日9:00-16:00
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
3、杭州医学院
时间:2021年11月23日9:00-16:00
地点:(具体地址另行通知,请关注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
现场报名所需材料,所有证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
3、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5、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一寸彩照2张;
7、报名人员也可携带能反映个人能力和业绩的相关资料,如论文、课题、获奖证书、职称证书等。
(三)资格复审
网上报名的考生考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报考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研究生层次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本科生及以下层次岗位若同一岗位到场合格考生未达到3人的,取消该岗位考试;超过3人的,按1:3核定该考点招聘计划数,直至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上限。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由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六、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成都冬季“双选会”
2021年11月13日-11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
2、温州招聘会
2021年11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
3、杭州招聘会
2021年11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
(二)考试方式
1、研究生需求岗位考试采用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得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
2、本科生及以下需求岗位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的形式,满分均为100分。笔试以专业理论与专业知识为主,面试以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为主,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分别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数4个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50%、50%折合成总成绩。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
本次招聘计划采用依次递减方式,浙江省内各考点招聘计划根据成都考点实施情况确定,建议考生优先参加成都考点。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和相关执业注册体检标准执行。本次招聘体检安排在各考点所在城市进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不进行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根据《关于对高等院校、公立医院试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通知》(浙编办发[2015]29号)文件精神,舟山医院、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舟山市中医院、舟山市第二人民院、舟山市口腔医院均已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
(二)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处反映。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相关安排(具体要求见附件3、4),如有变化,请及时关注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舟山医院0580-2292522(张主任)、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0580-2065040(王主任)、舟山市中医院0580-8123901(孙主任)、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0580-2627973(赵主任)、舟山市口腔医院0580-8176662 (叶主任)、舟山市千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580-2083028(王主任)。
监督电话:0580-2261289。
附件:
附件3:浙江考点考生防疫须知.wps
附件4:成都考点考生防疫须知.wps
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0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xxgk.zhoushan.gov.cn/art/2021/10/27/art_1229289803_36736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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