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招聘人员公告(第二批)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1年第二批)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浙江省口腔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浙江省口腔医院)为浙江大学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是浙江省唯一—家三级甲等口腔专科医院(参照)。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8个岗位,共9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一)。
本次招聘的岗位为医院紧缺急需的用人,要求在2021年12月底前正式到岗。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 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缺陷,无党风廉政、医德医风、师德师风问题;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原则上要求为2021年10月底前。
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定义标准与本单位前一批次保持一致,如“年龄上限35周岁”,专指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其它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院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本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并指定相关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7日24日。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医院招聘系统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https://a.zjkq.com.cn/jobs/apply/index.action,填写简历、投递志愿。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医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短信、微信公众号或邮件等方式向应聘人员反馈审核结果。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取消招聘计划。招聘条件要求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原则上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组织招聘。
(二)考试考核
1.初评。医院评审组结合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实际通过初审人数,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初步评估,主要针对应聘人员专业方向、学习情况、学术能力、参与课题、工作实践、所获荣誉以及是否具有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等因素,各岗位一般按计划招聘人数5~8倍的比例择优确定考试对象。单位将通过短信、电子邮件、微信公众号提示等方式向应聘人员反馈初评结果。
编号16-19及23的岗位不安排初评,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均可以参加考试。
2.科室层级考试。科室层级一般安排笔试和面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考核内容将提前在医院人才招聘网上发布,并短信、邮件通知考生。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综合、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各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8倍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该比例的,全部入围面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科室面试工作小组根据我院制度规定组织并开展工作。具体面试方式、内容由各科室结合岗位和专业特点决定,包括但不限于专业面谈、技能操作考核等。科室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和团队融合潜力。
面试后按笔试、面试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折算总成绩,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医院层面面试人员,但本轮成绩不再带入下一环节。
3.医院层级考核(面试)。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职称聘任证明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并备妥其他有利于证明本人工作和科研能力、业绩的资料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医院面试由医院领导班子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评审组,综合面试测评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实践经验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等因素。结合科室面试意见、与应聘人员开放性交流情况,确定应聘人员整体表现排序和体检、考察对象名单。综合面试意见为不适合聘用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面试完毕,各岗位根据面试表现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并委托相关机构实施体检。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办法执行。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我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院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我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一般根据综合面试排序进行递补。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人才招聘网(https://a.zjkq.com.cn/jobs/apply/index.action,“通知公告”);
2.浙江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hr.zju.edu.cn/cn/);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省属国企)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招聘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浙江大学(人事处),0517-88981917。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217423
电子邮箱: jobs@zjkq.com.cn
2021年9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rlsbt.zj.gov.cn/art/2021/9/28/art_1443681_589266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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