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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考哪些职位需要进行《心理测评》?

发布:2021-09-28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浙江省考出现了很多新变化,加试《心理测评》就是变化之一,那哪些职位需要加试《心理测评》?有何注意事项?本文,浙江公务员考试网参考往年政策为大家解答,提前准备2022年浙江省考小伙伴提前了解:

  哪些职位需要进行《心理测评》?

  报考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参加《心理测评》,时间为2021年1月16日下午14:00—14:50。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心理测评对于申请加入警察组织的求职者来说是一种严格的筛选,合格者被录用,不合格者被淘汰。经过心理测评后测评不达标意味着本次考试已经结束,失去了进入面试的机会。

  《心理测评》考试答题有何注意点?

  《心理测评》科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题目答题,漏答一题即判定为该科目不达标。考生应根据自身情况如实答题,如出现答题前后不一致情况,会影响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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