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站: 杭州 宁波 温州 嘉兴 湖州 绍兴 金华 衢州 舟山 台州 丽水
您的当前位置: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 >> 浙江事业单位及其他招考 >> 事业单位

2021年杭州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国有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21-09-23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杭州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国有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8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9月27日至9月30日,报名地点: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十二楼办公室,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国有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人员紧缺,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三家国有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考生,均需严格遵循疫情防控指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8名工作人员。招聘单位、岗位、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2021年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国有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请登录以下网站查询:建德人事人才网(http://www.jdrsrc.cn)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开除公职及刑事处罚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年龄:一般要求18至40周岁(1981年9月27日至2003年9月27日期间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

  7.户籍、工作经历及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

  8.岗位要求的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是指2021年9月27日之前在各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农村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满2年及以上的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其它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21年9月27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

  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十二楼办公室

  3.报名所需资料

  (1)填写《2021年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国有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职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以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

  (6)一寸免冠近期彩照1张;

  (7)报名人员确有特殊原因无法亲自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须携带委托书和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电话通知。

  五、考试

  考试以面试形式进行,由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报名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当天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人数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有关规定文件执行。

  七、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制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2.如本次招聘的岗位工作人员因故在2022年9月26日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并在该岗位未重新公开招聘的情况下,可视工作需要经报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同意后,根据程序按对应岗位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3.有下列情况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①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

  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

  ③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

  ④试用期内发现不适合聘用岗位工作的。

  八、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71-64712851、13777582900。

  附件1:《2021年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国有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2021年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国有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疫情防控指引》

  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www.jdrsrc.cn/notify/119

\
\


点击分享此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 »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http://ww.zjgwy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16
出版物经营及网络发行许可证号:新出发 苏A零字第 江027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苏B2-20120087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