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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宁波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发布:2021-09-09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宁波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9月17日,报名地点: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楼党员活动室,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1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岗位名称:办公室文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7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工资待遇

  1.每月工资为2500元;

  2.五险一金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楼党员活动室(丹东街道天安路999号,南部新城商务楼2号楼);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4-89387586。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报名表(附件)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1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方法

  1.考试

  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的即为面试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淘汰。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监督,监督电话:0574-89387409。

  附件: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报名表.doc

  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8日

  文章来源:http://www.xiangshan.gov.cn/art/2021/9/8/art_1229056722_37769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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