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学生干部,能报考2022浙江定向选调生吗?
注意:以下内容参考2021年浙江定向选调生招录公告,最新政策请以2022年公告为准!
选调范围(参考2021年公告)
省市机关选调高校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浙江大学等24所“双一流”A类高校以及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县乡机关选调高校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等36所“双一流”A类高校和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等12所省内重点建设本科院校。
其中,省纪委省监委和省市县三级法院、检察院、公安系统要求法律专业背景的职位,在面向相应层级对应选调高校的基础上,同时面向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5所政法大学开展选调。
选调高校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的应届毕业生,以及按全日制教育方式培养、但学历证书明确为“非全日制”的应届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资格条件(参考2021年公告)
除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忠诚于党、爱国奉献、为民服务,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2、2021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选调高校的往届毕业生在毕业当年,即参加团中央服务“西部计划”“欠发达地区计划”且报名时仍在服务期间的,可按2021年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3、年满18周岁,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4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1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可放宽2岁。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班级委员、党(团)支部委员、院系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中层副职、院系级社团副职及以上职务,且任职时间满1个学年以上;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校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
5、学习成绩优良,能够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21年7月31日前)。报考紧缺职位的博士研究生,经省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可放宽取得学历学位的期限,但最迟不超过2021年12月31日。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6、具备选调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刑事处罚、各类处分或有公务员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明确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学生,不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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