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宁波市公安局东钱湖分局招聘公告
宁波市公安局东钱湖分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公安局东钱湖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宁波市公安局东钱湖分局相关单位编外工作人员10名(其中文职岗位编外人员1名、勤务岗位编外人员9名,性别不限)。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热爱公安事业,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
4.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工作能力、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
6.具有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文职岗位编外工作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文字功底,沟通协调能力较强,具有一定的人力资源管理经验;
2.勤务岗位编外工作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特殊技能或者专业特长人员以及退役军人,可以适当放宽学历条件,但是应当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签。
同等条件下,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先进个人予以优先录用。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
9.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12.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三、报考程序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核、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接受社会监督。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20日。
2.报名方式:请以“应聘单位岗位+姓名”为主题将《报名登记表》(附件1)填写完整后发送至805742652@qq.com邮箱进行报名。邮件报名后,考生应当电话确认报名是否成功,否则因邮件未发送成功导致的报名无效,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确认电话:15058832227,联系人:俞老师);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对照职位表中各职位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2.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邮箱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4.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并确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5.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一律不得再报考宁波市公安机关辅警。
四、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
(一)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主要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核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户口簿复印件(含父母亲、兄弟姐妹、配偶子女),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报告(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一份;
3.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
4.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5.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士兵原件及复印件;
6.外地户口需提供居住证明。
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不予进入笔试环节。
(二)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达标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800米跑),测评标准见附件2。参加体能测评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达标,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另行公布。
五、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基本法律知识、行政能力、书面表达、专业素养等,采用书面答题方式进行,试题由招聘单位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统一制卷,分判断题、单项选择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考试时间90分钟。考试大纲和考场规则见附件3。
笔试具体时间于体测结束后另行通知。
六、面试
(一)面试名额
通过体能测评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设职位招聘名额为Y,面试名额为R,当Y≤5时,R=3Y;当Y>5时,R=2Y。
(二)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规则另行公布。
(三)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成绩确定名次。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按职位拟聘人数1:1.2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安排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标准见附件4。
(二)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按职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政治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政治考察。政治审查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重点在于核实应聘对象是否存在不得应聘的13种情形。
(三)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宁波市公安局东钱湖分局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出现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相应职位可以依次进行递补。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政治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八、聘用和待遇
(一)聘用
聘用人员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二)待遇
1、人员薪酬由管委会财政统一保障,缴纳“五险一金”。具体标准按照不同岗位确定,实行岗位绩效考核。
2、用人单位提供就餐。
3、享受健康体检、保险、抚恤慰问等福利待遇。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体侧、面试、体检的,视作放弃。
(三)本公告中所称家庭成员、近亲属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88181677。
宁波市公安局东钱湖分局
2021年8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s://www.nbrc.com.cn/news/careerdetail.html?typeflag=institution&newsid=107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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