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丽水龙泉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年丽水龙泉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6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8月20日9:00—8月22日17:00,笔试内容包含综合应用能力,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1年龙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县域医共体人员统筹使用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18号)文件,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共16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要求等详见附件1《2021年龙泉市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要求(详见计划表)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委培生、龙泉市内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龙泉市内同类拨款性质的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5.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须在2021年8月2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方可报考;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毕业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且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等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形式。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0日9:00—8月22日17:00。
报名网址: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8月20日9:00—8月23日11:00。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1年8月20日9:00—8月22日17:00)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
时间:2021年8月20日9:00—8月24日00: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办理网上缴费(50元/人)。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4.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自接到通知起8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试费。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8月25日—8月28日。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21年8月28日上午,西医综合、护理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药学、眼科学、医学美容技术笔试时间为9:00—11:00,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时间为9:00-11:30。报考人员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类别: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分类考试,笔试科目详见计划表。
笔试科目一门,满分100分。分为西医综合、护理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药学、眼科学、医学美容技术、综合应用能力八个类别。
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要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测量体温后才能进入考点,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出行安排,相关要求详见《考生配合考试防疫须知》(附件4)。
(三)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笔试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入围面试对象及其参加资格复审和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将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
(四)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对象,在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入围面试对象预先下载并按规定格式填写《2021年龙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需要提供带二维码的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将复印件按上述顺序整理装订在资格复审登记表后)。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毕业证书及带二维码的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带二维码的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委培生、龙泉市内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财务管理岗位需要提供工作单位的财务工作经历证明;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五)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弃权。
(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并在龙泉市政府网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放弃体检、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龙泉市政府网公布。
(八)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将拟聘用对象在龙泉市政府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需满相应最低工作服务期限(详见计划表)。所有工作人员入编满2周年后仍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将予以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各岗位所列专业均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特点参照《2021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设置和审核。对报考岗位学历、所需专业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请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1)。
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的,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所学专业。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公开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4.龙泉市卫生健康局、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此次考试的辅导培训和提供资料推荐。
5.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将在龙泉市政府网(http://www.longquan.gov.cn/ )公布公示,请各考生密切关注。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泉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4:考生配合考试防疫须知.docx
咨询、监督电话: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计划表
龙泉市卫生健康局:0578-7262763
龙泉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0578-7763729
龙泉市卫生健康局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www.longquan.gov.cn/art/2021/8/13/art_1229426747_47025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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