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丽水市龙泉市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2021年龙泉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计划
审判执行辅助人员8名(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龙泉市户籍(以2021年8月20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能熟练操作电脑和使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文字录入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本人、父母或配偶有未了结的执行案件;
(5)有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在龙泉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ongquan.gov.cn/)、龙泉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2.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龙泉市人民法院一楼律师驿站(龙泉市中山东路87号)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①《龙泉市人民法院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附件2);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⑤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现场报名时,请所有报考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配合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并填报《个人健康申报表》(附件3)。
3.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提交的相关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确认登记并择期通知考试事宜。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报考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4.考试
考试科目包括《政治素质与法律基础知识》和《速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各占考试成绩的50%。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对象入围名单在龙泉市政府门户网站、龙泉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网上公布递补人员名单。
7.公示、聘用
经组织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七天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的予以聘用。如有问题反映的,考生必须配合相关部门核实,在规定时间内不配合核实,作自动放弃处理。报考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报到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若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解聘出现工作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未聘用人员的递补资格保留一年,按本次招聘各岗位录取人员的首批报到时间为准开始计算。四、用工形式及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采用劳务派遣合同制,录用后参照《龙泉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如能胜任工作且年度考核合格者工资待遇参照相关编外用工待遇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在中共龙泉市纪委监委派驻龙泉市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泉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龙泉市人民法院政治部(机关党委)
0578-7260807
举报投诉电话:
龙泉市纪委、监委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
0578-7260810
附件2:龙泉市人民法院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
附件3:个人健康申报表
龙泉市人民法院
2021年8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www.longquan.gov.cn/art/2021/8/13/art_1229382540_47024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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