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温州永嘉县国有企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年永嘉县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深化国资、国企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用人行为,推进国有企业用工规范,根据《永嘉县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永政办发〔2020〕38号)文件精神及县财政局核准的招聘计划数,受永嘉县国投集团等19家企业委托,经研究决定,永嘉县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4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资历以及技能资格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见附件1);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
(一)《2021年永嘉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见附件1)
(二)《招聘单位简介》(见附件2)
(三)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1年8月4日,“年”均指周年。
(四)报名专业资格审查按照《2021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4)执行。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招聘单位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查。
(五)在职公务员、事业人员、机关工勤人员不得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国有企业劳动合同工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形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现场递交相关报名材料,并由聘用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报名时间:8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现场报名地址为:上塘城西中学。
(2)报名材料:报名表(见附件3)、彩色免冠2寸近期照片1张(粘贴于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以及岗位有其他要求提供的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报考条件的国有企业劳动合同工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现场报名的考生须做好个人防护,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4)开考比例要求:岗位聘用名额与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聘用计划。核减或取消的聘用计划将在永嘉公务网予以公布。聘用计划取消的,请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8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时前往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县文化中心1403室)重新报名,逾期视作放弃该报名。
(5)准考证打印: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1年8月18日上午9点至8月20日下午18点前登陆网站(http://ks.rs.yj.gov.cn/zkzcx.aspx)打印准考证,登陆路径为:永嘉公务网(http://www.yj.gov.cn/)-顶部导航栏-“平台入口”-“县人社局”-“考试服务”-“考试准考证打印”。
(二)笔试
具体由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1. 笔试具体时间及科目:
时间:2021年8月21日上午 9:00—11:00
科目:见《2021年永嘉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考试科目”栏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50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招考计划2名以下(含2名)的职位按照与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照与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遇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将不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面试对象、时间、地点及相关通知均公布于永嘉公务网,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凡在面试2天以前,入围面试人员书面申请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分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考察
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
若遇比例内最后一名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安排
体检工作由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体检对象、时间、集中地点及相关通知均公布于永嘉公务网,不再另行通知。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体检环节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完成后,进入考察程序。
3.考察安排
考察工作由聘用单位负责组织。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各聘用单位必须在30日内完成考察工作,考察对象要积极配合聘用单位完成考察工作。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标准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察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遇比例内最后一名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确定体检对象。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聘用计划。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永嘉公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永嘉公务网公布。
拟聘用名单公示之日起,不再递补。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国有企业公开聘用的职工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他有关事宜,请及时登录永嘉公务网查询。
四、咨询电话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577-57756568、0577-57672600。
岗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招聘单位简介》(见附件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30。
五、纪律与监督
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77-57686136。
六、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笔试、面试的考生须在考试前14天申领温州“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我市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永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健康码”非绿码、近期由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以及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密切接触者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考生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考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疫情防控有关政策重大变化的,另行公告通知,请广大相关考生及时关注。
七、其他告知事项
1.本公告公示期自2021年7月23日起至8月2日止。考生对招聘单位的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7月28日前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招聘单位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7月29日前向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增补意见。
2.户籍要求为“永嘉县”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永嘉县户籍的人员;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落户时间截至2021年8月4日为止。
3.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4.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1年8月4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5.现役军人和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不能报考;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报名。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需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7.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考试的辅导培训。
8.本公告由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考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www.yj.gov.cn/art/2021/7/23/art_1229248337_39777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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