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科院宁波材料所招聘公告
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所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单位简介
为加快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发挥中国科学院作为科技国家队的支撑引领作用,满足长三角经济迅猛发展和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中国科学院、浙江省人民政府、宁波市人民政府三方领导高瞻远瞩,运筹帷幄,于2004年4月20日共同签署了共建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简称宁波材料所)协议书。
经过15年的建设,宁波材料所现已建成4所(二级所)1园多中心的现有架构,正在积极推进新增2院4中心建设,通过建设国科大宁波材料工程学院,补齐人才引进与培养链;建设杭州湾研究院,强化科研技术链;提升新材料初创产业园核心要素供给能力,打造赋能型创业平台,从而形成融科研技术链、材料应用链、人才引进与培养链于一体、相辅相成的科学布局,力争成为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科技服务、人才培养新机制于一体的创新研究机构。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方向、岗位、人数、专业、资格条件
需求计划表详见附件;
注:1、招聘范围面向全国;2、学历学位、职称、中共正式党员的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应聘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7月20日日起至7月31日
2、应聘所需提交的材料及报名方式:
应聘所需提交材料:(1)《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应聘员工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已取得的学位、学历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扫描件;(3)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扫描件。(4)单位出具的从事有关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和劳动合同或企(事)业社保交费凭据扫描件。
报名方法:以上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至recruit@nimte.ac.cn的邮箱,压缩包和邮件标题均须以“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命名,邮件发送后请于8月10日9:00-11:00电话确认接收情况。
3、资格初审
我所人力资源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应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4、认定此次招聘的专业技术岗位为紧缺岗位,经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同意,报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比例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进入面试程序。本次招聘信息将同期在中国科学院网站上发布。
5、通过资格初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将由我所人力资源处电话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试题委托第三方机构命题。
1、资格复审
考试前我所人力资源处将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请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携带(上述)应聘材料原件到我所人力资源处参加资格复审。材料不全或与应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者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将现场发放《面试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具体详见《面试通知》。
2、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
科研岗位1至科研岗位9面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知应会知识或招聘岗位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主要考察应聘者胜任岗位的工作能力和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参加面试。
实验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采用科研仪器现场上机操作的形式,要求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主要考察应聘者胜任岗位的工作能力和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参加面试。
3、成绩
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我所网站上公布,并由我所人力资源处通知相关人员参加体检。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中官西路1219号,邮编:315201
网址:www.nimte.ac.cn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6325990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和咨询电话:0574—86688065
联系人:耿老师
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
2021年7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rsj.ningbo.gov.cn/art/2021/7/13/art_1229114380_37521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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