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1年南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身份工作人员共92名,其中初中教师12名,小学教师70名,幼儿园教师10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南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请登录南浔教育信息网(http://www.zjnxedu.net/)和南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anxun.gov.cn/)。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教育工作。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8日及以后出生)。
(四)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甲水平)和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五)户籍和学历要求,满足以下任意一项:
1.中小学教师
(1) 2020、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留学人员学历学位须于7月8日前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不限户籍。
(2)具有浙江省户籍的2020、202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师范生。
(3)具有南浔区户籍(指具有南浔区户口,以2021年7月8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以上(1)、(2)类报考人员按照专业对口原则,根据所学专业选择报考(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匹配,且持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或合格证明);(3)类报考人员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试类别指定学科或教师资格证上的学科任教资格选择报考。
2.幼儿园教师
(1)湖州市本级户籍(指南浔区、吴兴区、南太湖新区户口,以2021年7月8日户口所在地为准)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2)具有南浔区户籍(指具有南浔区户口,以2021年7月8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六)机关事业单位(含教育、卫生等)在编人员报名的,须在报名时向招聘单位明确身份,并征得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委培生报考的,须取得委托培养单位的同意。
(七)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按社会考生报考。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相关要求
(一)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由教育局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高校专业目录设置及审查认定;海外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按相近原则审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含参公)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且2021年7月8日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
4.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8日——7月14日下午16:30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不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提示:
(1)扫描“教师招聘二维码”,必须关注“人才来了码”公众号,以便接收初审意见及相关通知等。
(2)扫描“教师招聘二维码”,进入“南浔区2021年教师招聘”首页,仔细阅读“招聘公告”。
按“点击报名”进入信息填报界面,必须正确填报应聘学段学科、个人信息等,上传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照片,签字确认后“提交”。
(3)填报后,请随时留意初审建议,一旦审核通过不能修改。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需达到1:3开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紧缺急需岗位,可放宽到1:2比例开考。不满相应比例的,不予开考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聘数。招聘职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已报考人员可另选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说明:小学语文分为三组、小学数学分两组,请看清地域说明;小学体育分为两组,其中报考“小学体育2”职位的考生,须具有田径特长,请应聘人员在网报时正确选择并上传相关证件或证书。
(二)网络资格审查
网审通过后,扫码缴纳考务费50元;于7月15日—7月16日关注“人才来了码”公众号相关信息,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填写《考生健康申请表》上传。
(三)笔试
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占30%(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律法规),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和学科教学相关知识占70%。
笔试时间:7月1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湖州市南浔区水晶晶新城学校(人瑞西路,学校南门进)。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后,根据各学段各学科招聘职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职位的,按1:2确定)。
(四)现场资格复审
南浔教育信息网、南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一并通知时间、地点和“考生健康申请”等要求。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来资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逾期不再受理。
1.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以下原件验审:
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户主和本人2页都需要)或户籍证明;
②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③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④《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⑤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
⑥师范类毕业生证明。
2.其他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需提交以下原件验审:
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户主和本人2页都需要)或户籍证明;
②相应学历毕业证书;
③《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④相应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入围面试。本人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五)面试
面试形式:备课、上微型课。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备课、上微型课分别占20%、80%(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还将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备课、技能测试、上微型课分别占20%、20%、60%)。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在南浔教育信息网、南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40%加面试成绩60%折算成总成绩(若总成绩并列,依次按照微型课、专业技能测试、备课和笔试成绩确定) ,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当场公布。
(六)体检
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相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进入考察程序。根据体检情况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聘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九)选择岗位
同一职位招聘人数两个及以上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挑选单位和职位。拟聘用对象未按规定挑选岗位的视作自动放弃。具体职位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公示后的选岗通知时公布。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选择完成后,须与招聘学校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作自动放弃。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自动放弃选择岗位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开选岗完成后,若有自动放弃的,由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递补对象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根据区教育局通知办理报到聘用手续,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到时,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报到证。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的(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消聘用资格;未能按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南浔教育信息网(http://www.zjnxedu.net/)和南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anxun.gov.cn/)公布,请应聘人员关注。
2.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72-3023385。
3.对应聘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在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招聘环节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因考生个人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电话咨询:南浔区教育局0572-3023575(周一至周五8:30—17:00,节假日除外)。
(三)未尽事宜,由南浔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南浔区教育局
2021年7月8日
文章来源:http://www.nanxun.gov.cn/art/2021/7/8/art_1229211113_589212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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