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省德清县交通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浙江省德清县交通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浙江省德清县交通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清县交通水利集团)成立于2018年9月,是经德清县人民政府批准,以原德清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德清县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国有企业为基础组建的现代大型国有企业集团。集团公司注册资本50亿元人民币,业务涉及交通基础设施、水利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等相关领域的投资、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为加快推进县属国有企业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吸引聚集优秀人才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服务,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职数
党务政务管理2名,经营管理2名,主办会计1名,助理会计2名,安全管理1名,施工管理2名,工程管理1,共计11名。
二、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此次公开招聘面向全省范围内符合条件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诚信廉洁,勤勉敬业,团结合作,职业素养好。
(二)思想解放,敢于创新,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市场意识;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忠实维护国有资产利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单位开除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具体要求 |
1 | 党务政务管理 | 2 | 40周岁及以下,中共党员,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工作经验,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综合协调能力。有党务政务类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 |
2 | 经营管理 | 2 | 40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工商管理、行政管理等专业,5年以上工作经验,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有良好的项目分析、开发和经营管理能力。有资产管理、政务服务类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 |
3 | 主办会计 | 1 | 40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管理、会计等专业,具有会计师职称,目前从事财务预算或成本会计工作且5年以上。 |
4 | 助理会计 | 2 | 30周岁及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管理、会计等专业,目前从事财务工作且1年以上。 |
5 | 安全管理 | 1 | 35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5年及以上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有安全类C证。有安全类A证、B证的优先考虑。 |
6 | 施工管理 | 2 | 35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5年及以上公路、市政、建筑、绿化等施工管理工作经验。有相关专业证书者优先考虑。 |
7 | 工程管理 | 1 | 30周岁及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岩土工程等专业。 |
合计 | 11 |
四、薪酬待遇
按照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关薪酬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通过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组织实施,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统一面试(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面谈环节)、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时间:2021年4月12日—4月22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应聘人员持报名表(在“德清人才网”自行下载或在现场报名处领取)、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身份证、学位证、学历证、荣誉证书、职称证书、二寸证件照一张及其他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至德清县阜溪街道长虹东街210号德强人力资源服务公司3楼,联系人:王女士0572-8079997;沈女士0572-8378108。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由专业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要素评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合格人员不足的,将视情决定是否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三)统一面试
面试组织县内有关专家及专业人员进行,最终根据面试得分60%,要素评分40%的比例折算成绩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如进入面试人选的综合表现、打分结果普遍偏低,达不到预期要求,可视情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具体日期和面试办法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本人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的,视情况决定是否在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考察标准和程序参考《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的,视情况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转正。录用人员需服从集团公司分配。
六、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省德清县交通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72—8882297
浙江省德清县交通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www.zjdqrc.com/article/16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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