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省商务厅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通告
2021年浙江省商务厅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通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浙江省商务厅专业技术类职位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入围面试考生名单
附件1:2021年浙江省商务厅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
二、面试确认
浙江省商务厅将通过电话和短信平台发送是否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短信的方式通知入围考生,考生须回复进行确认。
放弃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考生须填写《放弃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经本人签名,于2021年3月11日14时前传真至0571-87059287。
2021年3月11日14时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的,或者发送确认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短信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资格复审
(一)时间和地点。2021年3月13日14时,在浙江省商务厅14楼开放式会谈区(杭州市下城区延安路468号)举行。
(二)材料要求。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携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下同)、大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时本人填报的相关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其他辅助材料(如:取得的外语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得的重要竞赛奖项或荣誉等,下同)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考生本人提供书面情况说明,毕业学校出具证明意见并加盖公章。
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大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提供相关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其他辅助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不实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该职位不再递补。
(三)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发给《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为3月14日上午,考生按面试通知书要求参加面试。在面试阶段将加试英语专业能力测试,专业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
五、成绩公布
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以及是否入围考察等信息,将于3月15日在“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和浙江省商务厅门户网站公布。
六、考察及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2确定考察对象,实行差额考察。考察结束后,按1:1确定体检对象。
七、疫情防控要求
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防疫要求按照《2021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省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疫情防控公告》执行。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应在资格复审前一天填写《2021年浙江省商务厅考试录用和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考生健康申报表》,并在资格复审现场领取和签署《面试考生疫情防控诚信承诺书》,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八、其他事项
浙江省商务厅人事处联系电话:0571-87051842
浙江省商务厅人事处
文章来源:http://www.zcom.gov.cn/art/2021/3/3/art_1384587_589290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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