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嘉兴市南湖区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
关于公布2021年嘉兴市南湖区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1年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已经揭晓,报考人员可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ks.gov.cn)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及所报考职位的排名。
根据《2021年嘉兴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下称《公告》)规定,嘉兴市南湖区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已经确定,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面试或体能测评前,招录机关要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
1.南湖区人民警察、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队职位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3月3日(周三)7:30前(人民警察);2021年3月3日(周三)12:40前(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队)。
资格复审地点:海盐县体育中心(新桥北路199号)。
体能测评时间:3月3日上午8:00开始(公安岗位);3月3日下午13:30开始(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队)。
体能测评地点:海盐县体育中心(新桥北路199号)。
体能测评后,在合格人员中按《公告》规定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并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另行公布)。咨询电话:0573-83673566(南湖区公安分局)、0573-82227609(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南湖区其他职位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3月11日(周四)12:00-17:00
资格复审地点: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嘉兴市南湖区望湖路北门)7号会议室。咨询电话:0573-82838068。
二、资格复审需要准备的材料及要求
请考生按照《公告》等有关规定准备好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资格复审表、公务回避关系报告表》(附件2,须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个人健康承诺书(附件3),于资格复审时一并交工作人员。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社会人员(含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市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0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通知单。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三、其他要求
1.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3.考生如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的,需提供委托书(详见附件5)。受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工作严格按照《2021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省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疫情防控公告》中的相关要求执行,请考生如实填写健康承诺书并于资格复审当天交给工作人员(详见附件3、附件4)。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2021年嘉兴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附件1:2021年嘉兴市南湖区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xls
附件2:资格复审表、公务回避关系报告表.xls
附件3:个人健康承诺书.doc
附件4:2021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省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疫情防控公告.doc
附件5:委托书.docx
附件6: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方法及要求、标准等.doc
中共嘉兴市南湖区委组织部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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