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嘉兴海盐县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
关于公布2021年海盐县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1年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已经揭晓,报考人员可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网址:gwy.zjks.com)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及所报考职位的排名。
根据《2021年嘉兴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规定的比例,海盐县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已经确定,现予以公布(见附件1、附件2)。面试或体(技)能测评前,招录机关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海盐县公安局一级警员1、一级警员2、一级警员3、一级警员4、一级警员5、四级警长1、四级警长2、四级警长3职位;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队一级科员1、一级科员2、一级科员3、一级科员4、一级科员5、一级科员6、一级科员7、一级科员8职位;海盐县乡镇机关专职人武干部职位。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3月2日9:00—16:00;
资格复审地点:海盐县人力资源市场1楼西侧大厅(海盐县武原街道华丰路1199号)。
2.上述职位以外的其他职位。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3月10日9:00—16:00;
资格复审地点:海盐县人力资源市场1楼西侧大厅(海盐县武原街道华丰路1199号)。
二、资格复审材料及要求
请考生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资格复审表、公务回避关系报告表》(正反两面打印,见附件3),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于资格复审当天交工作人员。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经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请提供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请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参加2020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0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三、其他事项
1.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录机关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如有放弃资格复审者,请来电或来人告知(联系地址:海盐县枣园中路118号,中共海盐县委组织部419办公室,联系电话:0573-86168368)。
2.体(技)能测评结束后公布合格人员名单,并按公告规定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另行公布)。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4.考生如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委托书(见附件4)。受委托人需随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5.资格复审工作严格按照《2021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省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疫情防控公告》中的相关要求执行,请考生如实填写健康承诺书并于资格复审当天交给工作人员。(详见附件6、附件7)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2021年嘉兴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附件1.2021年海盐县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附件2海盐县公安局人民警察岗位、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执法岗位、海盐县乡镇机关专职人武干部职位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附件3.资格复审表、公务回避关系报告表.doc
附件4.委托书.docx
附件5.资格复审流程图.doc
附件6.2021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省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疫情防控公告.doc
附件7.健康承诺书.doc
中共海盐县委组织部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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