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温州市龙湾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公告
2020年浙江温州市龙湾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7日-12月25日,报名地点: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大楼东裙楼3楼政治处,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温州市龙湾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编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政治素质高,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无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2.年龄35周岁(1985年12月以后出生)以下;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社区矫正和社会工作专业者优先;
4.户籍为温州地区;
5.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无精神病史,具有正常劳动能力能够胜任工作岗位要求。
二、薪资待遇
薪资待遇按照区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7日-12月25日
工作日8:30至12:00,14:00至17:30
2.报名地点: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大楼东裙楼3楼政治处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胡继武,0577-86968578
3.需提供的材料: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证明、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可通过登录“温州公安”微信公众号的“温警在线”申请)及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要认真填写《龙湾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招聘报名表》(附件1),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取得面试资格。
2.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统一截止为2020年12月25日。
(三)聘用方式
根据报名材料审查结果择优筛选入围人员,录用考试采取面试(面谈)方式进行,1: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面试(面谈)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请各报名人员务必保持电话通畅。
(四)体检
入围体检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参照企事业人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五)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实行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由用人单位制定工作期间管理和考核办法。
四、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湾区司法局负责解释,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标准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温州市龙湾区司法局
2020年12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xxgk.longwan.gov.cn/art/2020/12/17/art_1369699_589256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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