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丽水市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协管员公告
2020年浙江丽水市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协管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29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1日-12月22日,报名地点: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人事科(五云街道迎晖路23号),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0年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开招聘协管员的公告
为充实基层执法力量,经研究,决定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员,从事协助执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员29名,具体的招考对象、岗位、人数等详见《2020年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协管员计划表》(附件1),也可登录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yun.gov.cn/)查询(公告中“网上”即指该网站)。
二、报名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热爱综合行政执法事业,服从分配,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要求: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4年12月21日至2002年12月21日期间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
4.身体要求:身体健康,体貌匀称端正,机警敏捷,能适应经常性加班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5.户籍要求:本人或配偶户籍在缙云县(以2020年12月2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1日-12月22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人事科(五云街道迎晖路23号)
联系人:楼程程 联系电话:3025535
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个人填报的《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表》1份(附件2)、《个人健康申报表》(附件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退役军人还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1:3的情况下,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基本法律知识、写作等。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岗位计划数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并在网上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实施2天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网上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网上公布递补人员名单。
4、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5.递补
本次考试成绩保留一年(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期间结合单位实际用人需求,如遇在职协管员解除合同等情况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工资及社会保险待遇
工资待遇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国家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本公告由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单位: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0578-3025535
举报受理单位:
缙云县纪律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0578-3312222
附件:
附件3:个人健康申报表.doc
2020年12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www.jinyun.gov.cn/art/2020/12/15/art_1229426074_43317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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