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台州临海市水利局下属临海市水利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招聘公告
2020年台州临海市水利局下属临海市水利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招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人,报名方式:邮箱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2020年临海市水利局下属临海市水利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和《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5〕140号)精神,经研究,临海市水利局下属单位临海市水利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临海市水利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属临海市水利局下属公益一类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协助做好全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相关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全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协助做好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水旱灾害防御行政辅助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水利相关工作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的义务。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指1984年12月15日及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硕士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取得时间截止2020年12月14日(含)。
6、专业:水利水电工程、水利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工结构工程。学历专业指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报考人员以学信网认证的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留学人员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留学人员的专业可比照国内研究生目录相关专业。
三、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时上传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1)、并上传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面、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有关材料。电子邮件发至电子邮箱:853184698@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XXX(姓名)报名材料”。临海市水利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1:3时,取消招聘计划。
相关报名材料原件需在参加考试前提交复审。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书(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个人报名时填写的内容不相符的,招聘单位有权在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等任何环节取消其应聘资格。
报名时间:2020年 12月14日至12月24日。
现场复审地点:临海市东方大道219号607室。
四、考试
1、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
2、时间: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入围人员。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因故放弃体检出现缺额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报考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录)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录)用。被聘用人员收到通知办理录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临海市水利局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录)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录)用资格的,取消聘(录)用资格。此类情况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在办理聘(录)用手续(开具介绍信)之后放弃聘(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根据《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发〔2008〕82号)规定,拟聘用人员办理聘(录)用手续时,未推行户籍改革地区原户籍在农村的农业户口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已推行户籍改革的应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变更户籍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七、其他事项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临海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临海市水利局
2020年12月14号
文章来源:http://www.linhai.gov.cn/art/2020/12/14/art_1229397928_36760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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