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事业编人员公告
2020年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事业编人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2人,报名方式:邮箱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1日下午16:00止,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2020年下半年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由舟山市人民政府主管的公益二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海天佛国、渔都港城”——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学校分为新城和岱山二个校区,是一所以航运类专业为龙头,海洋装备制造、港贸物流、石油化工等专业(群)为主体,其它专业协调发展,涉海特色鲜明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二、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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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户籍不限;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七)本市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本市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还须出具同级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格式详见附件2);
(八)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等相关资历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至2020年11月25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四、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srls.zhoushan.gov.cn/
(二)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zimc.cn
其中,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作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五、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1日下午16:00止,逾期不予受理报名。
2、报名材料:
(1)《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格式见附件1,要求报送word格式,填全个人简历、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研究课题、学术荣誉、工作业绩等;
(5)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报名材料要求完整、齐全,报名者应对上述证明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有资料均需原件扫描成PDF格式,一并发送至单位报名邮箱zszimc@126.com(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
本次招聘不限开考比例,每人限报1个岗位。
考核前将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应聘者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原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核资格。资格复审由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
学院组织考核组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工作业绩评估、专业素质测评、以及教育背景、专业方向、科研和工作经历匹配度分析评议等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考核工作由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反映。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95118、监督电话:0580-2095018。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书》.doc
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1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zsrls.zhoushan.gov.cn/art/2020/11/25/art_1229335114_36375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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