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0年浙江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8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7日至29日,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在整理如下: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市政设施中心是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负责市政设施(城市道路、桥梁高架、隧道地道、城市照明)养护管理、停车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工作。
宁波市园林绿化中心是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所属公益类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主要负责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及指导、公园分级分类,市管公园管理等工作。
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指导中心是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负责市容环境卫生行业指导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
注: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外(港澳台)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已经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前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条件岗位,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7日9时至29日16时止。网址:中国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
报考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报名入口”,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行网上注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 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10月30日9时至11月3日16时止。
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0年11月4日9时至16时止。
已报名人员登陆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4.缴费确认
本次招聘无须缴费。
5.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将在“宁波市人才网”网站上另行公告,请予关注。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6. 报考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或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在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网公布(http://zhzfj.ningbo.gov.cn),进入面试的考生可在网上下载《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一天进行,未通过资格复审的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国外、港澳台留学回国境人员凭认证书),应届生还需提供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材料原件。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网公布(http://zhzfj.ningbo.gov.cn)。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党组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网(http://zhzfj.ningbo.gov.cn)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
宁波市市政设施中心,联系人:金晶波,联系电话:0574-87191142,单位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208号建设大厦12楼。
宁波市园林绿化中心,联系人:林琳,联系电话:0574-87362072,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公园路188号。
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指导中心,联系人:牟萍,联系电话:0574-87191169,地址:宁波市解放南路208号建设大厦。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300251、87191131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2020年10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rsj.ningbo.gov.cn/art/2020/10/21/art_1229114380_36492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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