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金华高等研究院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2020年浙江金华高等研究院专任教师招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10人。报名方式:邮箱报名。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25日24:00止。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金华高等研究院(金华理工学院筹建办)2020年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金华理工学院是金华市正在筹建的独立设置公办本科高校。金华高等研究院(金华理工学院筹建办)是市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金华理工学院的筹建母体。因工作发展需要,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为金华理工学院储备高素质专业师资团队。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10人。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其他要求详见下表,咨询电话:0579-82295993。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满足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方式,每人仅限报考其中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 9 月 25 日24:00止,以电子邮箱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请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资格审核)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压缩成一个文件包发送至招聘邮箱:jhlgzp@126.com。邮件主题和压缩包文件名称统一为:姓名+报考岗位。咨询电话:0579-82295993。
3.报名(资格审核)材料包括:(1)应聘报名表(见附件2);(2)个人身份证扫描件;(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近期正面免冠白底电子证件照片,文件大小为2KB-200KB,格式为JPG格式,照片像素为144×192,照片文件以“报考人身份证号码+姓名.jpg”命名。(5)其他相关佐证材料(酌情提供)。以上材料请按序编号打包发送。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应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若为境外学历学位的按国内相近专业把握。重复报名、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不相符者等,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后,通过电子邮件将审查结果反馈给应聘人员。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专业(岗位)能力测试、综合素质面试。
专任教师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进入考试,招聘计划人数3人及以上的岗位可按照不低于2倍的人数进入考试。
(1)专业(岗位)能力测试:采取说课或试讲的方式,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岗位能力等方面进行评议。未参加测试或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轮面试。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综合素质面试。
(2)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在参加考试的当天应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岗位条件相关的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专家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人员不进入面试环节。
(3)综合素质面试: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以及与需求岗位的匹配性等方面进行评议。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岗位)能力测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各占50%计入综合成绩。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在金华教育网查询。
四、体检、考察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根据考试结果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的,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以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2013〕2号)执行。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金华人才网、金华教育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的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录用后一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六、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享受金华市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七、其他
1.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我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的,专业(岗位)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依次进行。
3.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我院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我院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有关公告、专业、学历、学位和工作经历等具体问题由金华高等研究院负责解释。
八、纪律、监督
金华高等研究院成立教师招聘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79-82465199。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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