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丽水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公告
2020年浙江丽水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15人。报名时间:2020年8月13日-8月14日,报名地点: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一楼大厅(中山西路53号)。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20年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分享到: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3日以后出生)。
3.户籍要求龙泉或龙泉市生源,以2020年8月1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要求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4.文化程度:需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并在2020年8月13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等其他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具体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3日-8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一楼大厅(中山西路53号)
3.报名所需材料: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2020年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附件2);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报考所需要的证明材料。确有特殊原因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2倍的岗位将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招聘计划将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
(二)体能测试。
1.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凭本人身份证和体能测试通知书、《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防控承诺书》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科目为:100米跑、1000米跑(女性为800米)、俯卧撑(女性为仰卧起坐)、立定跳远等4个项目,每项100分,共400分(打分标准参照《丽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达标标准》执行)。
3.体能测试后,测试合格人员不足招聘计划数1倍的,将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招聘计划将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
(三)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体能测试合格者(总分160分(含)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前到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509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实施2天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体能测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以下公式合成成绩: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40%+面试成绩×6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体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并在龙泉市政府网公布,总成绩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
(六)体检、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职位标准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放弃体检、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该岗位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龙泉市政府网予以公布。
(七) 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龙泉市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结果情况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若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解聘出现工作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若总成绩相等,以体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未聘用人员的递补资格保留一年,按本次招聘各岗位录取人员的首批报到时间为准开始计算)。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采用劳务派遣合同制,录用后参照《龙泉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如能胜任工作且年度考核合格者工资待遇参照相关编外用工待遇执行。
三、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体能测试的考生应在测试前14天申领丽水“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体能测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我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8-7753709)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体能测试。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试。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体能测试。
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考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报名时,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防控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其诚信档案,若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有关人事考试规定执行。
(三)各科目(体能、面试)考试前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信息,统一在“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和龙泉政府网(http://www.longquan.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0578-7753709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0578-7260021
附件1: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需求计划
附件2:2020年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
附件3: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防控承诺书
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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