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国考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体检公告(二)
2020国考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体检公告(二)已公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转载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二)
根据2020年公务员考录工作有关要求,我局于7月28日对因疫情影响暂缓面试的职位组织了补充面试。按照各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详见附件)。体检时间定于7月29日,由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统一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详见附件。
报到地点:杭州黄龙亚朵酒店(杭州市西湖区体环二路3号)。
请考生准时报到,统一出发。
二、携带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一寸免冠彩照1张;
(三)社会在职考生未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报名推荐表的,必须在体检时提供。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同放弃录用资格,我局不再组织体检。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医院由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确定。体检为一次性体检,除根据主检医生意见,对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重新复查一次外,不再组织复查,任何个人进行的复查结论一律无效。需复查考生在7月31日18:30前由我局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本人,并于8月3日进行复查(具体复查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当日所有考生需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并填写流行病史筛查表,出示杭州健康码绿码及有效身份证件。如有异常,按照医院相关规定,由预检分诊人员引导至相关科室。
2.哺乳期、怀孕或可能已经怀孕人员,请务必预先告知医护人员和我局工作人员。
3.体检前8-12小时内请不要进食,保持空腹;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禁酒,避免剧烈运动,保持充足睡眠。其他注意事项请查阅原人事部卫生部统一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表》中的体检须知。
4.为方便体检,当日不要穿戴太复杂或含金属部分的服装,不要佩戴金属饰品。不要佩戴隐形眼镜、助听器,近视考生不要忘戴平常佩戴的眼镜。等候检查间隔需大于1米。
5.公务员录用体检必须完成所有定制项目,请配合医生按预定项目逐科、逐项检查,不要漏检,否则无法出具体检报告。
四、体检纪律
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五、其他
我局不安排考生食宿,请考生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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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二).xls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文章来源:http://zhejiang.chinatax.gov.cn/art/2020/7/28/art_11894_4712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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